2009年辽宁农村治安保险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一是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年共为辽宁65.3万农户提供了106.5亿元风险保障,保费收入1306.24万元,同比增长6.73%。出险立案件22946件,已决、未决赔款1173万元,同比增长597.75%。赔付率达到76.86%。其中铁岭、营口、朝阳、丹东、葫芦岛五市保险覆盖率超过50%。二是为不同地区的农户提供了有针对性的农村治安保险产品。分别针对房屋损毁、因火灾引起柴草垛损失、意外伤害等风险的三款产品,有效满足了不同保险偏好的农户需要。三是针对辽宁许多农村地理位置较为偏僻,农户分布不均匀的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山区为农户提供保险服务,有力促进了综治保险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