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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寿险〔2010〕77号
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豁免报送<精算报告>中内含价值的请示》(新光海航精〔2009〕6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豁免你公司上报2009年度内含价值报告。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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