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自2007年5月建立以来,累计为首都农业提供了168.5亿元[1]的风险保障,参保农户达45.2万户次,赔付金额4.9亿元,受益农户24.7万户次。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深入发展,强化了广大农户的风险意识、互助意识和市场意识,保障了都市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促进了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风险保障作用更加突出,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覆盖面稳步扩大。2009年,共提供89.44亿元的风险保障,同比增长41.3%,覆盖主要农业资源近40%;保费收入实现3.46亿元,同比增长38.5%;参保农户24.26万户次,同比增长47.9%。同时,为满足北京特色农产品风险保障需求,新增了樱桃和大枣两个种植业保险,使开办险种增加到18个。
二是风险保障作用逐步显现。全年赔付支出2.66亿元,同比增长39.4%,受益农户15.53万户次,同比增长96.9%。其中,种植业有68.34万亩因大风、冰雹、雪灾等自然灾害遭受损失,保险赔付支出9322.3万元;养殖业保险有 186.3万头(只)畜禽遭受损失,保险赔付支出17310.0 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使受灾农户及时得到了损失补偿,为灾后恢复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探索建立农业再保险机制,完善了风险分散体系。2009年,市政府与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政策性农业再保险合作协议,通过再保险方式转移由政府承担的赔付率160%-300%的巨灾风险,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政策性农业再保险机制,为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又增加了一道安全阀,确保了可持续发展。
四是规范理赔服务标准,提高了服务水平。2009年,制定《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服务规程》,明确了保险公司理赔业务操作标准,建立了“先行赔付”、“沟通协赔”、“投诉处理”、“应急处理”和“纠纷调解”五大服务机制,为灾后稳定农民情绪、迅速恢复生产、化解理赔纠纷,确保各项理赔服务工作的公正、规范、有序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是农民的风险意识、互助意识和市场意识提高,投保主动性明显增强。经过三年的运作,政策性农业保险使京郊农民传统的风险观念有了明显转变,去除了侥幸心理,学会了利用保险来防范风险,投保的主动性明显增强。从2009年末的数据看,参保农户同比大幅增长47.9%,增幅高于同期保费收入增幅9.4个百分点,说明政策性农业保险得到了农民的广泛认可和欢迎。
[1] 数据源自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