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保险 > 正文
为进一步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现将经我局核准且处于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保险兼业机构名录予以公布。请点击附件查询。
附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录(截至09年12月10日).xls
重庆保监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已有_COUNT_条评论 我要评论
已有_COUNT_条评论 我要评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