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保监局采取多项措施,落实兼业代理试点办法。一是依据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列示保险公司对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责任,制定《兼业代理业务责任人考评办法》;二是制定《保险公司中介机构销售人员培训档案》、《中介业务合规经营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档案的建立、管理报告、保存、应用等要求,建立档案定期检查、飞行检查制度,确保保险公司建立的档案符合监管要求;三是要求保险公司规范其业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四是制定《中介业务佣金支付管理办法》,确保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佣金支付符合监管要求;五是制定《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指引》,规范保险公司中介业务内控流程,强化其合规经营意识;六是建立兼业代理信息定期披露制度;七是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建立中介业务综合评价体系,完善中介业务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