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财会〔2009〕1116号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东莞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本保证金处置的请示》(莞友邦〔2009〕090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东莞新城支行的人民币300万元定期存款指定为资本保证金存款(证实书号为:粤A00027381)。
二、同意你公司变更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东莞新城支行的人民币135万元和165万元两笔资本保证金存款的性质,以上两笔存款不再作为资本保证金存款,可由你公司依法处置。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