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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保险法》有奖知识竞赛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2日 09:43  中国保险监督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 修订草案,新《保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新《保险法》的宣传普及,提高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厦门保监局、厦门市依法治市办联合主办新《保险法》知识竞赛,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加。

  一、新《保险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由厦门保监局、厦门市依法治市办联合主办,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承办。

  二、本次竞赛共设置50道单项选择题。竞赛试题和答题卡同时刊载在厦门保监局网站、厦门市普法网、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网站。

  三、本次竞赛设一等奖3名,各奖礼券500元;二等奖10名,各奖礼券200元;三等奖30名,各奖礼券100元;鼓励奖60名,各奖礼券50元。获奖情况将于10月30日通过厦门市普法网及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予以公布。

  四、请将填写好的答题卡于2009年10月25日前邮寄至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通讯地址:厦门市厦禾路820号帝豪大厦1202#,邮编:361004),以寄出的邮戳为准,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知识竞赛”字样。或将电子版答题卡发送至邮箱xbxfzd@163.com,以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五、请正确填写本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或军官证、士兵证号码),作为抽奖和领奖的凭证。同一身份证号码只有一次中奖机会。奖品邮寄地址以厦门市行政区域为限。

  六、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

  附件:新《保险法》知识竞赛题目.doc

  参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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