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记者 徐 涛
本报讯 近日,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从源头上遏制虚开发票行为,在检查保险中介机构虚开发票违规行为时,要延伸检查涉及的保险公司,查清套取资金去向和用途。
保监会在通知中强调,要对涉案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一并处理,标准一致。要区分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所应承担的责任,避免处罚不相称、治标不治本的现象发生。构成犯罪的,应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等单位,追究刑事责任。要对因虚开发票受到行政处罚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在行业内通报,强化相互监督。
保监会还要求,保监局在上报保监会审批的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因虚开中介发票的处罚事项请示中,要将涉及违法违规对方的处理情况一并说明,对违法违规方不予或减轻处罚的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