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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将核查保险公司财务数据

  证券时报记者 徐 涛

  本报讯 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保险业面临诸多不利因素和各种挑战的形势下,保监会把今年规范保险市场的重点放在数据真实性这个关键环节上,将开展保险公司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检查。

  该负责人介绍,本次检查将采取公司自查和保监会、保监局抽查两种方式。通过发现和查处问题,力争在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方面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自查的机构范围包括各保险公司的总公司、省级分公司和地市级分支机构。时间区间为各保险公司2008年全年的业务财务数据,涉及到重大问题可上溯或下延。各公司要在今年5月底前保质保量地完成公司自查工作。公司总经理和负责财务的副总经理要在自查报告上签字,并对自查结果负最终责任。

  在公司自查阶段结束后,保监会稽查局和各保监局要对公司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稽查局将对自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保险公司展开综合性检查,各保监局也将选择1—2家分支机构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强化对公司行为的规范。

  该负责人强调,对于公司自查发现和及时处理的问题,监管部门将深入分析原因,研究监管对策;对于公司自查没有发现甚至故意隐瞒的问题,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罚,并且要追究有关高管人员责任,涉嫌其他严重违法犯罪问题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他同时强调,要做好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在分类监管信息的基础上,运用综合性检查引导指标,确定重点稽查对象,组织实施综合性检查;同时,对保险集团公司以及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稽查式调研,要着重检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比例投资的问题,对公司经营风险及行业系统性风险进行识别、判断和预警。

  该负责人指出,要做好外部监管与公司内审相结合。探索建立保险监管部门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稽查审计信息沟通机制,建立稽查信息联系会议制度。“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尽职情况评估,对不称职、不尽职,甚至与被审计对象勾结的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将不再采信其出具的审计意见,乃至对其从事保险行业相关业务采取禁止性措施。”他说。

  据介绍,2008年,保险监管部门共派出2096个检查组共7564人次,对2214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虚挂应收保费、虚列营业费用、设立账外账、资金体外循环,欺诈误导、挪用侵占保费,以及中介机构利用行政权利及垄断地位索要高额手续费、以虚开发票等方式为保险公司套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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