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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文志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1日 09:14  保监会网站

  保监产险〔2009〕27号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我司续聘精算责任人的申请》(天平保发〔2008〕22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陈文志继续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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