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发改〔2009〕16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请示》(阳光财险〔2008〕159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住所变更为“北京市通州区通朝大街323号顺华集团商务楼三层”。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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