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中介〔2008〕1739号
广州海正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到期换发的请示收悉。经审核,你公司符合《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关于许可证换发的有关要求,准予你公司许可证有效期延续,有效期至2012年1月16日。请持本批复到当地保监局办理许可证换发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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