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监产险〔2008〕1724号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任董事、高管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英大财险〔2008〕28号)收悉。经审核,肖其之等十四名同志均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肖其之担任你公司董事长,冯来法、张喜芳、岳义春、李崇和、刘友夫、姜魁、潘培立、范跃等八人担任你公司董事,钟明、李涛担任你公司独立董事,范跃担任你公司总经理,何彭、孙江滨担任你公司副总经理,章显亮担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