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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财会〔2008〕1650号
安联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朱启明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安联广州发〔2008〕117号)收悉。经审查,同意朱启明担任你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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