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养老金委托投资或再添新省份
本报见习记者 孟 珂
日前,人社部发布的信息显示,截至三季度末,北京、山西等15个省(区、市)政府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委托投资合同,合同总金额7150亿元,其中4166.5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
与二季度相比,三季度新增四川省签署委托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合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新增到账资金为450亿元。
对此,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我国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实行按一定比例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统一投资运营管理,权属不变,从经济上不同程度地解决了各省养老金基金保值增值问题,但从政治上、社会上、制度上并不能根本解决中国统一市场下的人力资源自由流动和养老基金转移对接问题。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养老基金进行市场化投资运营的意义在于,资本市场长期资金将进一步增加,从长期看有利于改善投资者结构,维护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11月9日,人社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在京签署《共同推进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与发展合作协议》,是否意味着海南也会进行养老基金委托投资。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刘昌平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海南省与人社部签署合作协议主要的是人才引进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保障问题。能实现养老基金委托投资的省份主要是个人账户有养老基金积累的地区,而海南省恰恰具备基金积累。
张依群也表示,此次协议的签署,意味着海南将迈出加大吸引人才力度、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覆盖城乡社保体系、构建新兴劳动关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一步,是全面性系统性制度性的合作,对推进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保事业改革、加快海南试验区建设提供重要的人力资源支持。
“随着海南自由贸易岛建设步伐加快和人力资源向海南省的快速流动,养老基金委托投资保值增值是未来海南发展和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任务。”张依群表示。
对于将来还有哪些省份将加入养老基金委托投资行列,刘昌平表示,目前全国有养老金结余总量有限,人口相对年轻、劳动力流入量较大的省份养老金基金结余较为充足,可用于委托投资的基金规模也较大。
责任编辑: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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