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06日02:41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晶晶) 一般而言,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都会主动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再根据事故责任认定进行后续理赔。但是,倘若车主决定撤销车险报案,放弃索赔,很多人都会忽略自主销案的步骤,导致下一年续保时,发现出险记录影响续保保费时才追悔莫及。近日,广东保监局通报车险销案处理典型案例,提醒广大车主注意,如果放弃索赔,应及时进行销案处理。

  事件经过:

  未决赔案影响车险保费

  2008年12月,车主朱先生发生了一起交通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受伤住院治疗,随后朱先生向其车险承保公司平安财险报案,同年平安财险按规定向医院垫付1万元的费用。之后,朱先生一直未向平安财险申请索赔或提出销案处理,平安财险称曾多次联系朱先生但一直未联系上。

  直到2015年平安财险对历史积压未决赔案进行清理,对该赔案进行了结案处理,并将该赔案记录上传车险信息平台。朱先生2015年续保时发现,该赔案记录将会影响其未来3年的续保保费,为此感到非常困惑,遂向广东保监局投诉。

  案例提醒:

  出险报案应及时申请销案

  广东保监局分析指出,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朱先生认为赔案发生于2008年,保险公司理应在第二年取消其交强险优惠资格,是保险公司放弃了该权利;而保险公司则认为其确实支付了1万元的赔款,该赔案一直未决,消费者也有过错,且从2009年以来消费者续保均享受了费率优惠。

  业内人士表示,实行费率浮动机制的初衷,就是建立“奖优罚劣”的机制,提高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从而改善目前的交通状况,降低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的风险,这对于警醒车主下一年注意形成良好驾驶习惯起着重要作用。

  广东保监局认为,平安财险上述赔案记录处理以七年前的出险记录作为七年后费率浮动的依据,与费率浮动机制设计初衷相悖,最终平安财险对赔案记录信息进行了纠正。上述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出险报案后,如果放弃索赔,应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销案处理,以免相关出险记录影响以后购买车险的保费。

责任编辑:孔瑞敏 SF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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