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余璐)经过一年多的申请,“前海再保险”终于获批筹建。记者昨日获悉,3月25日,中国保监会批复同意筹建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前海再保险”),前海再保险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注册地深圳前海,将成为我国第一家由社会资本主导发起设立的中资再保险公司。

   前海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前海再保险成功获批筹建,既是落实国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再保险市场的具体实践,又是实现前海“先行先试、金融创新”战略定位的重要举措,对前海再保险中心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完善我国再保险市场体系建设

   前海再保险由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和启天控股有限公司7家公司共同发起筹建。

   与直接保险相比,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不够充分,专业再保险市场主体较少,长期以来仅有中国再保险集团一家中资再保险主体。再保险市场主体数量较少、市场规模偏小、产品和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再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2014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新国十条”),提出“加快发展再保险市场,增加再保险市场主体,发展区域性再保险中心”,标志着我国再保险市场迎来了新的对内开放的重大发展机遇。随着政策的开闸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再保险牌照获得各路资本追捧。去年底,太平再保险北京分公司获批改建为太平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今年初,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也获批筹建。

   2014年,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深化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前海开发开放的8条政策》(“保八条”),明确提出“推动前海建设再保险中心,支持设立各类再保险机构及为保险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的专业机构”。同年12月,保监会提出建设深圳前海再保险中心的工作目标。

   “前海再保险获批,将有利于打破再保险市场垄断,引入竞争,充分发挥市场化资源配置优势,提高行业整体运行效率,完善我国再保险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再保险行业快速发展。”前海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前海再保险公司采用国有、民营混合所有制形式,将建立市场化的运营管理机制,吸引海内外高端再保险专业人才,开展再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例如配合深圳市巨灾保险试点,探索巨灾债券、保险连接债券等新型创新风险管理工具,有效分散和管理风险,增加国内再保险供给,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前海再保险将发挥跨境金融优势

   中国保监会将前海与上海自贸区列为全国两个区域性的再保险中心,分别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而经过多年的研究论证,我国第一家保险交易所有望在今年正式落户上海。上海通过打造保险交易所,以场内交易的模式,为保险业提供自由化、市场化的交易,再保险中心建设已初具雏形。

   那么,前海再保险中心和上海再保险中心、香港再保险中心将有哪些竞争和合作?前海金控方面表示,前海再保险中心不能直接沿用上海的建设模式,而应充分挖掘自身优势,利用市场化机制,深化深港合作,走出一条与上海差异化发展的再保险中心建设道路。

   香港过去曾经是亚太地区的保险业中心与再保险业中心,香港在再保险行业基础设施、资金、人才等方面具有很强的底蕴。深圳尤其是前海与香港在经济、金融领域有密切的合作,这是前海与其他自贸区相比最独有的优势。前海还将加强深港合作,促进深港两地再保险协同发展。前海再保险有望发挥立足前海、毗邻香港的区位优势,探索与香港(再)保险机构在产品、服务、资金、人才等领域的深度合作,推动深港(再)保险融合发展。

   前海再保险将发挥跨境金融优势。深圳正在积极落实“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和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前海是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和人民币离岸业务的在岸结算交易中心,而毗邻的香港是最大的离岸人民币中心。前海再保险中心将抓住机遇,形成人民币跨境结算再保险业务特色,发挥人民币双向流动的优势,成为辐射东南亚地区的人民币跨境结算再保险业务主要市场。这将使前海再保险中心在众多国际再保险中心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地位。

   此外,前海再保险还将致力(再)保险创新。与国际先进的再保险市场相比,我国还有许多空白需要填补,如巨灾债券、保险连接证券等,前海再保险中心立足于深圳目前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创新基因,发挥前海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将积极开展探索,争取在这些领域率先突破。

   前海多项优惠政策打造再保险中心

   此次前海再保险获批筹建,将形成前海再保险中心建设的第一个支点,引导各类再保险机构以及为保险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专业机构在前海落户聚集,有效推动前海成为区域性再保险中心。

   记者从前海管理局获取的最新消息显示,今年3月,深圳市金融办和前海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前海再保险中心建设的试点意见》,针对再保险企业发展制订一系列优惠措施。

   落户奖励方面,在前海设立或新迁入的再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自保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以及全国性(再)保险经纪、公估、代理和销售公司给予相应的落户奖励;税收优惠方面,对符合前海深港合作区所得税优惠目录、为再保险公司等提供服务的信息系统开发商等,经认定可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支持方面,积极争取监管部门适当降低在前海设立自保公司等创新型机构的准入门槛。

   值得一提的是,在配套建设方面,前海将规划建设保险产业园,保证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重点引进各类保险机构,促进前海再保险中心集群化发展。允许(再)保险机构单独或联合竞买取得总部用地,并选择合适的出让方式;此外,对符合条件的再保险机构高管人员,一律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前海管理局按照“租售并举、以租为主”的原则,筹措一定数量的人才公寓,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再)保险及配套中介机构人才的合理居住需求。

   名词解释

   什么是再保险?

   再保险(reinsurance)也称分保或“保险的保险”,指保险人将自己所承担的保险责任,全部或部分地转嫁给其他保险人承保的业务。再保险业务中分出保险的一方为原保险人,接受再保险的一方为再保险人。再保险人与本来的被保险人无直接关系,只对原保险人负责。作为保险市场一种通行的业务,再保险可以使保险人不致因一次事故损失过大而形成对赔偿责任履行的影响。

   再保险最早产生于欧洲海上贸易发展时期,近30年来,国际再保险市场发展十分迅速,曾一度超过同期保险业的发展速度。再保险是保险产业价值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再保险行业起步较晚,市场主体较少,2013年我国专业再保险机构再保费收入1238亿元,占全球再保险市场的2%左右,发展潜力巨大。

责任编辑:孔瑞敏 SF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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