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由中国电子金融产业联盟、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金融工作委员会主办的“2015中国互联网金融高层论坛暨第八届中国电子金融年会”于2015年1月23日在北京举办。上图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副主任李春亮。
以下是文字实录: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下午好,
很高兴参加由中国电子金融产业联盟、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金融工作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高层论坛暨第八届中国电子金融年会”本届年会以“创新。融合。协同---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为主题,探讨互联网金融中的新热点、新问题,对进一步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在此,我谨代表中国保监会统计信息部对本届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不断发展,这些新技术的应用也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以及生活和消费行为,冲击着传统的商业模式和经营规律。借此机会,我也围绕这次论坛主题,针对互联网保险发展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 互联网保险的发展现状
纵观我国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历史,自1997年成功实现客户第一份网上投保意向开始,至今已有十几年历史,随着电子商务制度环境的不断完善,新技术的不断应用,保险与互联网逐渐深度融合,特别是近两年互联网保险表现出迅猛发展势头。
从业务规模看---迅速增长。据初步统计,2014年全行业互联网保险业务收入超过870亿,约占全年保费收入的4%,相比2013年互联网业务收入的317.9亿元,同比增长174%。总体来看,尽管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总体规模偏小,但增长迅速,表现出了发展的巨大的潜力。
从参与主体看不断增多。2013年,开展互联网保险销售业务的保险公司有76家。2014年达到了90家,超过我国保险公司现有产寿险公司机构数量的一半。
从产品种类看逐渐丰富. 互联网保险产品从最初的车险、意外险等条款、费率标准化程度较高的险种,逐步扩展到货运险、信用险、万能、健康险等一些条款相对复杂的险种。
从经营模式看多种多样。自建网站平台、与第三方合作、保险中介公司平台等多种形式。服务方式上,也通过微信、易信、支付宝[微博]钱包等等多种移动互联网平台开展销售、宣传和服务。
尽管近两年互联网保险有了快速发展,但是从互联网保险目前的发展现状看:还存在产品单一、同质化,信息披露不充分、售后服务等问题,总体上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互联网保险如何从快速发展的初级阶段向高级进发成为行业思索的问题。
二、互联网保险发展展望
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是随着技术的应用发展起来的,对互联网保险的思考与认识也在这个发展之中不断深化。关于互联网保险,我赞同这样一个观点:互联网保险不应是互联网与传统保险简单结合的线下产品网上销售,而是传统保险与互联网技术、互联网精神的结合。 当前互联网保险的一些行为还主要是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和争夺客户资源,但未来的发展趋势将体现在线上与线下资源整合,传统保险互联网化与基于互联网的保险创新的融合。
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销售服务模式转变。由“销售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传统保险更多地是依靠人海战术,成本高、效率低。而基于互联网技术,对客户行为分析可以准确预测消费者的购买和服务需求。许多公司在这方面进行了尝试,例如人保、平安、泰康等保险公司加强新技术应用,以及通过与一些互联网公司合作,尝试分析客户需求,使得营销更精准,这种引导客户需求触发销售和服务的行为,也能够有效避免销售扰民,切实改善了客户体验。线上线下的结合,将更助于保险销售能力的提升。
第二推进产品和服务创新。由“产品为中心”向“客户为中心”的转变。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使得保险经营有了更多的数据支持。拓宽可保空间,使得以往不可保风险标的成为可保。卫星遥感、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应用,可以对客户及风险进行细化,风险定价技术革新,推动保险产品出现多样化、个性化。同时公司可以利用数据,及时为客户提供警示,规避风险,也可以利用快速获得的客户信息,提高保险理赔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适应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保险组织体系变革。随着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传统保险中业务的前、中、后台的产品设计、数据分析、风险控制等过程将在工作流程上发生改变,这就要求企业用互联网的思维和工具重构企业的组织架构与生产流程。实现线上与线下工作流程整合,服务的全覆盖。
三、包容与创新,规范与发展
任何一件新生事物发展壮大,都需要一个支持环境。面对新形势,作为保险业的监管者,保监会始终积极支持和推动保险的创新发展。
第一方面:开放的心态营造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互联网保险是信息化时代的新生事物,对互联网保险发展规律和风险特征的认识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对待新事物中的创新,一要有支持和鼓励态度,从政策环境上,为创新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为其发展预留空间;二要有开放包容的心态,对待创新要允许探索,正确认识创新中发生的问题。但包容不等于放任自流,原则就是要把握并防范一些系统性风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三要适时适度规范。对创新发展中带来的问题,能根据不同时间点和不同阶段,及时出台一些管理标准和提出不同要求,引导向正确的方向发展。互联网保险是互联网技术与保险融合,正因如此需要关注传统保险风险防范的基础上,更加关注它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包括技术平台建设的安全性,以及数据采集、利用的合法性。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管合作,防范风险传递。
第二方面:基础资源支持。大数据驱动下的信息化本质是信息和知识共享,而数据作为新一轮信息战的主角,关系到政府、企业、社会个人等诸多方面。这就需要国家层面建立健全大数据信息管理以及共享机制。保险业天然与数据有紧密联系,大数据时代,利用的数据不可能仅仅局限在企业内部,丰富的数据资源仅靠某个公司自己的力量获取并分析也是不现实的。要实现大数据在保险业的深入应用,就需要打破数据壁垒,建立数据分享理念;要大力推进数据标准化建设,推动行业,以及跨行业的数据交换与共享,为创新发展提供基础资源。去年中国保信公司的成立,就是在推动保险行业以及跨行业数据交换与共享方面迈出的一步
各位嘉宾,近期,保监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保险电子商务平台技术规范也在制定当中,相信《办法》和规范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互联网保险健康发展。
最后,预祝本届论坛、年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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