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微博]讯(记者牛颖惠)记者昨天从保监会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对关联方的全部投资余额,合计不得超过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并不得超过保险公司上季末净资产。
此前,保监会在对保险公司投资信托产品检查中发现,部分公司关联交易潜在一定风险:一是关联交易金额占其信托投资比例较高,有些公司占比超过70%;二是保险机构与融资人为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部分机构还与信托公司、信用增级方等主体具有关联关系,保险机构通过投资信托产品给融资人借款,用于融资人房地产投资、满足流动性需求、受让融资人持有的债权等用途。
据悉,保监会此举旨在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防范经营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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