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保险业险中求生 行业形象重塑艰难

2014年01月07日 08:48  上海金融报 

  过去的2013年,对于国内保险行业而言,有积极的改变,也有游移的徘徊,两种力量的博弈无关输赢,只是在呈现一个不成熟行业发展的基本形态。从养老、医疗、农业、灾难到看月亮、谈恋爱、网购,保险作为与个体生活联系日益密切的经济形态,正渗透入社会生活的每个领域。而抛却噱头式的营销概念和保费规模的数字较量,回顾这一年,保险行业本身存在的一些不足日渐显现,险象环生之下,给未来行业发展增添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和想象空间。“未来10到20年仍然是保险业的黄金时期”,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对保险业长期“看多”,但显然对于保险业而言,步入黄金时期前的这段路并不好走

  偿付能力不足风险丛生

  保险是由风险衍生出的行业,而作为一种经济形态,其本身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保险业对自身经营的风险管理能力,将决定着保险市场能否长期健康的发展,偿付能力就是其风险管控的一条红线。“2014年是保险业风险防范工作面临重大挑战的一年,要防范化解满期给付和退保、部分公司偿付能力不足、流动性、资金运用等风险,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2013年12月16日,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党委扩大会议上表示。

  偿付能力代表着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状况,一直是监管部门的重点管控方向。2013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就曾发出四封监管函,对合众人寿、长城人寿、幸福人寿和昆仑健康保险四家偿付能力不足150%的公司实施监管,四家险企被责令暂停增设分支机构,其中幸福人寿还被责令停止开设新业务。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将保险公司分为三类,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不足类公司,保监会可采取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高管薪酬、限制股东分红等措施,直至由保监会接管;而对于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的公司为充足II类公司和介于两者之间的为充足I类公司,如其存在重大风险,保监会也可以要求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2013年3月份,保监会又确立了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以期引导保险公司通过调整业务结构和资产配置提升偿付能力。

  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现象仍然频频发生,2013年末,国华人寿又因偿付能力低于150%而被监管层禁止开设新的分支机构。据悉,主要原因是2013年以来,国华人寿网销业务、银保业务疾速扩张更加剧了对资本金的消耗。2012年,国华人寿同样因偿付能力下降至103%而一次性“补血”10亿元。业内人士分析,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主要受内部和外部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从内部来说,可能由于是公司业务发展过快,管理费用、资本支出较高。从外部方面,则主要受到投资收益的影响。

  有些公司虽然偿付能力尚未达到监管红线,但也呈现出下降趋势。太平人寿2012年年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较2011年同期下降10个百分点至167%,而太平财险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4%。由于2013年业务的高速发展,偿付能力充足率出现明显下降。虽尚在150%之上,但12月12日,中国太平发布公告称,其向太平人寿增资28.53亿元,同时由附属公司全部股东向太平人寿增资38亿元,增资完成之后,太平人寿的注册资本变为100.3亿元。

  为了缓解偿付能力可能带来的监管约束,保险公司往往借助增资来提升偿付能力水平。尤其是临近2013年末,记者了解到,自11月份以来就有包括国寿财险、人保寿险在内的10家保险公司公布增资方案,增资额度超过282亿元。12月份,险企增资速度明显加快,7家险企增资达235亿元。

  对此,行业人士指出,虽然增资是保险公司补充偿付能力的普遍手段,但值得一提的是,增资只能一时缓解偿付能力的吃紧,并不能从根本上医治该“顽疾”。只要产品结构不合理和投资收益低的情况存在,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就可能再度出现。且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偿付能力充足率对险企形成一贯压力,且风险种类覆盖不全面、资产负债评估和资本要求与风险相关度不高等问题加速凸显。

  行业形象重塑艰难

  多年来,保险行业形象在国人心中一直不佳。在“误导销售”、“理赔难”的声讨中,从一种为公众谋取保障权益的成熟金融形态,逐渐沦为被公众抵触的传销式商品象征。虽然从业人士已经开始意识到重建行业信用塑造形象的重要性,但2013年发生的一些行业事件,使得保险行业的变身更趋艰难。

  2013年5月,保监会批准修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和《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文件中将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由200万元提升为5000万元,同时删去了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增设分支机构不受注册资本限制的旧规定。分析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保险中介市场的准入门槛大幅提高,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而就在3个月后发生一起恶性事件,再次给国内保险代理市场蒙上阴影。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公司总经理陈怡携款潜逃,5天后,其在斐济被抓获。事件被曝光后引得市场强烈关注,给本已千疮百孔的保险行业形象再补上了重重的一刀。保险中介代理公司本应是沟通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一座桥梁,最终却成为了骗取保费疯狂圈钱的“庞氏陷阱”,保险行业的乱象以及深层痼疾呈现在公众面前。

  回顾保险行业发展,保险行业形象之所以受损严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保险销售渠道缺乏规范性和专业性。渠道的根本目标是实现产品的销售,从而扩大市场规模,赢得市场的认可,对所有行业都是如此。保险行业的最大症结是过于重视目标,盲目追求保费规模,而忽略了过程的“正义性”,最终使得“忽悠、卖产品、赚提成”成为公众对保险代理人的形象定位。

  “保险业一开始定位就出了问题,银行系和证券系长期以来形成了显著的精英文化氛围,讲求人才高素质高学历,门槛高,高薪养贤才。”专业媒体人万涛认为保险行业形象不佳的根源在此,他认为,“营销员素质日趋下降,这给保险业行业形象埋下了一颗颗地雷,不时地爆炸并见诸各地都市报的报道中。”

  从业人员的素质如何,直接决定着一个行业的基本职业风气。2013年7月1日保监会发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新规要求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大专学历。但高学历从业人群虽然从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服务能力水平,却无法改变保险行业销售渠道存在的风险管控困境。

  在某些保险行业人士看来,泛鑫事件并不在意料之外,它暴露出的是目前部分保险中介机构的内控漏洞和存在已久的行业顽疾。事实上,早在2013年2月,上海保监局就曾给泛鑫开过一张罚单,暴露出的问题就是这次“庞氏骗局”的“缩影”。但监管部门的提前警示,并没有阻挡风险的最终爆发,这也体现出保险市场在监管运营规范化方面的不足。

  传统代理渠道给风险管控提出难题的同时,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网销保险模式也面临着监管的需求。部分保险公司网销产品时用高额收益零风险、折扣促销等方式吸引消费者,甚至引起白热化的价格战。这些存在于传统代理销售渠道的问题,在网销模式中也开始显现,可以预知的是,如果没有规范的监管,鉴于互联网高效的传播方式,网销给保险行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甚至更大。

  有监管层人士表示,2013年保监会针对寿险、财险分别进行了网销调研,了解各家保险公司的网销规划、业务发展规模、未来的网销平台建设,以及听取各保险公司电子商务部门关于网销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他还进一步透露,人身险网销业务监管制度起草工作已经接近尾声。

  无论是对于传统保险行业尚待解决的痼疾,还是因为行业业态改变产生的新问题,都关系到保险行业基本形象的维护。未来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争议和担忧会越来越多,形象的塑造将是行业长期且必须坚持的责任。

  保险“触网”创新乏力

  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在这一年中,传统金融行业联姻互联网,催生了各种产业形态的产生。作为最早“触网”的金融形态,多年沉寂的保险行业在2013年也迎来一个新的发展契机。2013年11月,众安保险成立,标志着全球首个互联网保险公司诞生;“双十一”国华人寿的华瑞2号开卖9分钟即实现销售过亿,当日揽金超5亿元引领网销保险热潮;中国人寿和新华人寿继中国太平之后,成立电子商务公司,抢滩布局电销渠道。互联网保险的行业发展理念指引下,保险行业与互联网合作进行得如火如荼,而在新鲜概念的外衣包裹里,互联网保险所推崇的创新突破其实乏善可陈。

  “互联网保险潜力很大”,这样的表达时常出现在保险行业专家学者以及从业人员的口中,而这种“潜力”更多的是指网络作为一种销售渠道的价值。不可否认的是,在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改善服务方面,相较于银行业起步于银行查询、转账支付等基础功能,保险业则首先体现在销售端。由于市场化程度高、开放力度大,保险业是最先意识并主动采用网络营销的金融业态。

  借助互联网,保险业销售模式开始了一次革命。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0月底,共有46家财产险、寿险公司开展了网络销售和电话销售业务,约占保险公司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国寿、太保、人保、阳光等保险集团开设了保险超市、在线商城等网上销售专属平台,中小险企也开始部署在线投保渠道。12月末,随着新华人寿旗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获批,新华保险成为继中国太平和中国人寿之后第三家成立电子商务公司的险企。据悉,包括中国平安中国太保的多家险企业正在筹备自己的电商平台。

  相对于自建渠道的初步探索,保险公司与第三方平台的合作已经初见成效。业内人士分析,与传统销售渠道相比,网销保险有着不可比拟的成本优势。由于网销实现的是投保人和保险产品之间的直接选择和匹配,减少了中间推销环节,大大降低了险企的管理成本。另外,网销保险还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拓展了交易范围,延长了交易时间。

  保险网销热潮兴起之时,一批所谓“创新”型保险产品横空出世,赏月险、脱光险、爱情险,凭借简单博眼球的产品设计,迅速引得市场关注。但是抛却花样百出的营销噱头,它们远远达不到互联网保险创新的标准。“与其他传统的金融行业一样,保险业也经历了互联网一次一次的冲击,从最初的销售渠道创新,服务水准提升,到客户信息的搜集,乃至依靠数据挖掘,进行客户的深度开发,影响日趋加深,但是所有这一切都是基于对现有保险行业的一种改良。”信泰保险研究院院长刘越表示。

  她进一步指出,互联网时代裂变式的技术与模式创新,并非通过局部的改良所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是用互联网的模式改变保险行业运行的逻辑,是一种对传统商业模式的颠覆。目前来看,突破单纯的销售渠道模式,颠覆旧有的商业模式,是互联网保险实现创新发展的第一步。众安在线推出的首个互联网保险产品“众乐宝”、泰康人寿推出的“乐业保”都是一次次创新探索尝试,但远远还达不到所谓“颠覆商业模式”的创新程度。

  据悉,目前注册有互联网保险资质的公司大概有六七十家,但对于互联网保险未来如何发展并没有一个统一、完整和明晰的方向。保险公司踊跃掘金互联网保险这片蓝海之时,其隐藏的风险和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如虚假投保的纠纷,异地理赔困难,精算数据积累不足,狂揽保费后的偿付能力之忧等等。譬如在“双十一”,国华人寿的一款产品创出了“10分钟过亿元”的销售奇迹。但随后,国华人寿因偿付能力下降,被保监会要求“暂停增设分支机构”。

  国华人寿显然也意识其中存在的风险性,就在近期举办的第十期中国保险热点对话中,国华人寿信息技术总监兼电商总经理赵岩在会上表示,希望今后在保险电子商务市场,各家保险公司可以把行业成本攀升的速度降慢一点,不然一个新的渠道有可能毁在成本快速上升的过程中。

  “民生”保险喜忧参半

  养老、健康是民众最为关心的民生话题,与其相关的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险种,始终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以房养老”不现实,养老社区是保险公司变相“圈地”投机、医疗保险破冰难,关于它们的质疑不绝于耳,与此同时,“民生”保险的政策变革和行业突破也在不断进行之中。

  过去的一年,有关养老、医疗保险的新政层出不穷,这一点从岁末年初各大媒体所作的2013保险十大热点总结中就可以看出。3月保监会印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大病保险市场准入与退出条件;6月发布《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为商业保险意外险领域残疾给付提供新依据;8月5日,普通型人身保险(包括人寿险、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费率改革启动,长达14年之久的人身险2.5%预定利率上限从此成为历史;12月6日,企业年金递延纳税政策推出,以促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等等。可以看出,关于养老、医疗保险的新政几乎占了半壁江山。

  这些政策的推出,在2013年形成了一股改革红利效应。就健康险而言,长江证券研究员刘俊统计,自8月5日保险产品费率市场化改革以来,市场上费改新产品上市和筹备的有30多款,其中接近40%为健康险产品,20%为年金产品。他表示:“费改将开启以健康险和年金为主导的市场,这有助于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但是固有问题的解决却无法一蹴而就。健康险占整个国内保险市场比例仍然较低,保险公司做大病医保更是处于浮亏状态,险资控股公立医院最终以失败告终,国内健康险市场发展仍然任重道远。据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年末,健康险保费收入约863亿元,仅占人身险10157亿元保费收入的8%;而国际经验显示,一个成熟的保险市场,健康险保费收入占比一般在30%左右。

  医疗体制改革滞后,医疗体系难以配套,是国内健康险发展缓慢的最大阻碍。“因为没办法控制医院,没办法控制药品药价,我们这两年医改的成绩主要在医保这块,覆盖面确实大多了,但公立医院的改革非常滞后,这对保险公司影响很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朱俊生表示。

  徘徊中前进的不止是健康险。“中国养老保险市场很大,但已经严重滞后。最近说要延长退休年龄、以房养老,说明养老保险面临不改不行的局面。”在中国人寿“2013全球开放日”中,中国人寿总裁万峰表示:“中国寿险市场未来还是高速发展,发展产品会逐步转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上。”

  万峰所提到的“以房养老”是2013年保险行业广泛讨论的一个话题,这个被幸福人寿总裁孟晓苏(微博)率先引进的舶来品,在国内发展并不顺利。临近2013年年尾,有传言幸福人寿预计在2014年1月份推出的首只“以房养老”产品被叫停。市场分析该项保险创新面临诸多难题:70年产权如何续期、与国人传统养老理念背离、国内房地产市场泡沫风险,导致险企在推进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时并不积极。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以房养老”具有比较明显的局限性,或难以在全国范围持续推行,与之相比,养老社区模式推广的可行性较大。2013年,合众人寿在武汉成立了国内首个养老社区,这种“实物+保单”的养老方式为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提供了一种新型补充模式。政府也对保险等投资主体建设养老社区释放积极信号,使得险企将养老地产视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平安证券表示,养老社区是一种商业化的养老模式,因此对于普通大众而言,养老社区是一种奢侈品。而随着30年中国财富的积累,这种奢侈品还是有其需求主体的,中国中产阶层在20到30年后对养老社区的需求很大,对养老社区模式接受度也更高。未来,养老社区模式在中国应该会形成成熟的产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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