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2月12日讯,大智慧通讯社周四(12日)从宁波保监局独家获悉,在继2011年全国首创的保险互助社---慈溪市龙山镇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后,今年9月份,宁波另有9个村设立农村保险互助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教授庹国柱[微博]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监管层是积极推动保险业多元化发展的,目前正在研究农村保险互助社的监管方案。
据了解,农村保险互助社的性质为在农村地区建立的,以参保农民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互助共济、共同抵御风险为目的的特殊保险组织,其主要特点是农民自己出资、自主管理、自我服务
2011年9月经宁波保监局批准,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获准开业,这标志着全国首家互助性质的农村保险机构正式投入运营。保监会发展和改革部主任房永斌在开业仪式上指出,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的开业创造了中国保险业的两个之最――最早的农村保险互助社和注册资金最低(10万元)的保险机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庹国柱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互助社的业务主要是农民有需求,但商业保险难以提供或缺乏积极性、社会保障又难以覆盖的保险领域。他认为,现在保险公司在农村的布局不够充分,同时保险费率相对较高,村名有设立保险互助社的意愿和需求,同时保监会也是持支持的态度。
“现在虽然在更大的范围内开展了,但仍然属于试点阶段”该宁波保监局人士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不过试点后村民普遍认为不错,因为保险费率比较低。
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2011年9月正式挂牌,初期推出了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到2013年2月底,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开办的险种已经包括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
“成熟的保险市场,形式都是多元化的,不单单是商业保险公司”庹国柱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开展多元化的保险形式,也是保监会的监管精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