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雅安11月5日电 (梅雪伍子刚)5日,四川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刚等23名被告人骗取206万余万元医疗保险金特大医疗保险诈骗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主犯李刚有期徒刑13年。
四川省荥经县李刚、王玲等2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或他人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住院治疗的事实,伪造住院病历及住院证明,从2011年1月至2012年11月,先后25次骗取国家医疗保险基金共计2063102.46元,在2012年11月以同样方式向荥经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申报9.1万余元医保基金时,被核查发现所提供材料系伪造而案发。案发后,李刚等6人被抓获归案,17人主动投案,公安机关追回46.57万元退回荥经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刚等23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其中李刚参与诈骗金额147万余元,王玲参与诈骗金额75万余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共同犯罪中,李刚系主犯,其余被告人属从犯。根据各被告人诈骗的金额、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情节,以诈骗罪判处李刚有期徒刑13年,王玲等5名被告人被以诈骗罪判处3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14名被告人被判缓刑,3名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