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苏向杲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发生后,《证券日报》记者多次致电光大证券董秘,询问光大证券董事及高管是否投保董责险等问题,但截至发稿,记者没有得到光大证券任何回复。
随后,本报记者经过多方查证,发现光大证券并没有购买董监事及高管责任险(简称“董责险”)。而国内购买该保险的证券公司也不多。
光大证券未购董责险
记者查证发现,光大证券并没有购买董责险。
所谓董责险就是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因过错导致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将它转嫁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来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有了董责险保险,赔偿问题就能在一定程度得到保证。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国内没有一家保险公司宣布承保光大证券董责险,同时记者与多家保险公司核实发现,光大证券未投保董责险。
2002年1月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上市公司为董事及高管购买董责险必须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华泰财险一位负责董责险相关业务的经理也告诉本报记者,投保董责险保费一般多则几千万元,最少也要几百万元。
同时,按照2007年1月30日保监会发布实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上市公司购买董责险也应披露相关信息,但记者查阅近年来光大证券披露的所有信息,发现其并没有购买董责险的相关内容。
苏黎世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金融险部负责人毛亮表示:“购买董责险能有效应对并化解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内控风险,降低一旦因内外风险控制不当,造成市场波动、中小股东损失、投诉甚至诉讼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引发的经济损失。就目前而言,如果光大证券购买了该保险,内部控制不当引发的危机管理费用就属于承保范围。另外,证券公司的风险内控,绝不仅仅关系到一家证券公司的安危存亡,更关系到整个市场的健康运行、关系到投资者的投资安全,通过引入第三方风险转移机制为风险管控失效兜底是当务之急。”
承保对象有奥秘
业内人士指出,在风险控制方面,我国的证券公司一直是比较欠缺的。尽管光大证券此次“乌龙指”事件在中国证券市场上是首次发生,但这警示了各证券公司:硬件设备的提高并没有减轻内部风险控制的压力,反而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提出了新的课题。但无论是硬件系统还是软件管理的隐患,都向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敲响了“责任风险”控制的警钟。
华泰财险负责董责险的上述相关业务经理告诉记者:“虽然近年来有不少证券公司投保董责险,但总体占比很小,投保热情不高。”
华泰财险上述经理还表示:“此次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如果涉及犯罪,肯定就不能保了,如果涉及管理层个人疏忽倒是可以保的。”他表示,董责险承保内容多为管理风险,比如上市公司报表失实导致公司股价下跌,或者股民前来索赔,财务总监就可以得到保障。如果是系统问题,董责险也不能承保,而应当由公司承但,董责险是针对个人的,针对公司的保障还比较弱。
而针对此次有媒体怀疑操作员“多按了几个0”的失误,该经理表示,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过失的话,倒是可以保的,但是“过失”的鉴定比较困难。一般情况下,类似这样的情形是不能承保的,因为有道德风险。
针对光大证券如果投保董责险可以避免多少损失的问题,该经理表示,每个公司的情况不一样,保额和保费也不一样,“很难说清楚”。但若是系统风险的话,可以向系统厂家索赔。
毛亮还表示,董责险承保的内容大致分为两部分,一是董事及高级职员部分,即为董事及高级职员的过错行为提供赔偿;二是公司赔偿部分,即公司代其董事及高级职员支付的赔款可在保险公司得到赔付。同时,该保险也可扩展至承保上市公司遭受的证券类诉讼费用和不当雇佣所引起的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