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为公司赚10亿牟私利957万
本报记者 胡金华 上海报道
2012年国内A股市场惨淡不堪,尽管市场不景气,金融机构“老鼠仓”案却频频被爆:从交银施罗德基金[微博]公司的李旭利,到西南证券的季敏波,再到被证监会严厉通报的平安资管原投资经理夏侯文浩,券商、基金乃至保险资管违法内幕交易案聚齐2012年资本市场。
2月22日,证监会一日内公布了5起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案件,其中夏侯文浩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最被关注。据证监会通报内容,夏侯文浩案早在2011年11月就被立案调查,2012年6月,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月5日,该案由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自从夏侯文浩案爆出后,大中型保险资管纷纷加强了内控,上至老总级别,下至普通员工,均要递交三代直系亲属的身份信息,并且不允许开设股票基金等投资开户,已经设立的也要注销,一旦发现直接开除,这起事件对于保险资管机构是一个严厉的警示。”2月26日,上海一家大型保险资管不愿具名的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
保险“硕鼠”庭审细节
2月5日,34岁、拥有硕士学历的夏侯文浩站在了上海一中院的被告席上,检方以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对他提起公诉。
公诉书显示,自2010年1月至2011年1月,夏侯文浩在担任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投资部保险资产投资室投资经理、副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获取未公开信息,使用母亲、妻子及朋友的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他所管理的组合账户,买入亚宝药业、铁龙物流、兴化股份等11只股票,累计股票成交额7037万余元,通过卖出股票交易的差价获利1145万余元,亏损192万余元,此外还分得股票红利5万余元,实际获利957万余元。2012年1月30日,夏侯文浩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我原以为自己只是保险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是不违法的,但后来我想明白了,我这样做是不对的,就向公司领导交代了。”在法庭上,夏侯文浩如实供述,他还称,在上述期间他斥资千万余元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4人名下,此外还购买了100多万元的黄金,为逃避追查,他将用于“老鼠仓”操作的电脑转手卖掉。
“每个人都想获取更多物质利益,但每个人赚每一分钱,都要考虑自己的行为是否损害其他人利益。”庭审中,作为公诉人的检方直言夏侯文浩是用投保人的钱来为自己牟利,甚至他控制的一些账户只用来进行老鼠仓操作,是十足的“背信”行为。
2月22日证监会的通报措辞极其强烈,称该案是证监会查处的首例保险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直指夏侯文浩是保险资产管理行业中贪婪的“硕鼠”,自上任投资经理到被证监会调查发现的一年多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盗取所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未公开信息,为己交易获利,他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保险资产和被保险人的利益,而且损害了资本市场的“三公原则”,破坏了资本市场秩序,应当依法严惩。证监会还特别强调,保险资金已与证券投资基金等构成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资金的重要来源,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经理和基金公司基金经理一样管理着巨额资金,其“老鼠仓”行为,危害同样严重,证监会一经发现查实,都将坚决打击,严惩不贷。
曾经作为保险资产管理业中一员的夏侯文浩或将免不了牢狱之灾。
与证监会呼应的是,2月5日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夏侯文浩作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严重,应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夏侯文浩并没有为自己请辩护律师,因此该案申请了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在近40分钟的庭审过程中,夏侯文浩认罪态度较好,并且已经准备好退缴违法所得,他也向法官求情,自己是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并且上有老母下有小孩,两年间帮公司赚了10亿元,希望能从轻发落。法庭将择日宣判。
警示保险资管
保险业首例“老鼠仓”仓案爆发后,各家保险资管机构都噤若寒蝉,纷纷开始加强对员工的道德风险管理,尤其是最重要的投资部门。
2月27日,记者从数家资管公司证实,自从夏侯文浩事发之后,公司就加强了对所有人员的管理,每名员工都要将三代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信息上报,并且不得开设投资账户。
“以前外界一直认为保险资金的投资策略和资金配置非常神秘,外界难以捉摸其风格,不过这起案例却揭示了即使对外守口如瓶的保险资管,也难以杜绝内部人员违法做老鼠仓的情况,这种行为对市场投资者而言是不公平的,而且这绝对不是仅有的一例,但是监管层的严厉通报已经给保险资管敲响了警钟。”对此,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许谨良分析指出。
有业内人士将夏侯文浩案与去年已经被判4年有期徒刑的李旭利案相提并论,原交银施罗德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李旭利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其实际控制的2个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基金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2只,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夏侯文浩此案获得的非法收益也与此相当。
“无论是李旭利还是夏侯文浩,他们能够通过内幕消息进行交易,这无论对于基金公司还是保险资管都是一大考问,目前保险资金都是通过交易所通道进行交易,外界难以察觉其投资行为,而到2014年年底之前,所有保险资管拥有的数十个交易所交易席位最终都要回到券商通道,这无疑又为保险资管的道德风险管控提出了挑战,因此证监会选择在去年大力打击内幕交易,甚至不惜首次爆出保险资管的内幕交易被重罚案例,无疑具有杀鸡儆猴的效应,对于诸如李旭利、夏侯文浩之类来说,不仅面临判刑罚款,可能还将面临终身市场禁入。”2月26日,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严林告诉本报记者。
上海私募基金合伙人丁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与阳光私募相比,国内公募基金和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上的不法行为也是暗流涌动,在打击内幕交易方面,美国经验也许可以提供给监管部门借鉴,美国对内幕交易一贯是从重处罚,其惩戒之严厉让内幕交易者不寒而栗。2012年10月24日,63岁的前高盛及宝洁董事古普塔因内幕交易指控被判监禁两年,罚金500万美元,成为美国内幕交易调查中级别最高的公司高管,他曾利用职务之便,秘密将内部信息提供给对冲基金公司,致使该基金非法获利超过1800万美元。
“1988年美国《内幕交易及证券欺诈制裁法》引入了行政罚款制度,即内幕交易者无论是否获利,一概予以罚款处罚,自然人罚款金额为10万至100万美元,法人则可被处以高达250万美元的行政罚款。而2002年通过的《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进一步规定,任何人通过信息欺诈或价格操纵、内幕交易在证券市场获取利益,可被处以最高达25年的监禁。”丁陵表示。
记者也了解到,随着保险资管以后可以发行公募基金产品,大资管时代日趋临近,就保险业而言,保监会对保险业的内幕交易并非没有任何监管措施,虽有一些零散的监管规定见诸一些文件中,但尚未出台全面、系统的规章制度。
去年保监会推出的“投资新政13条”中,就有一个《加强保险资金公平交易防范利益输送的通知》,然而近半年随着其它各项投资新政的文件通知均依次落地,唯独这份文件尚未出炉,这次夏侯文浩案件的爆出,或将推动该文件加速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