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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尝试营销员身份双轨制 可为体制改革提供借鉴

2012年12月04日 07:37  北京商报 微博

  如试点成功可为营销体制改革提供借鉴

  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保险营销体制的改革终于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近日,记者从保监会了解到,目前建信人寿正在筹建营销员双重合约模式,试图通过双轨制逐渐转变代理人的尴尬身份,如果这一方案获批,将拉开保险业营销人事体制改革正式启动的序幕。

  建信人寿计划对营销员进行层级管理,首先全部采用代理制合同;然后再对通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评定选拔出来的优秀的营销主管,采取代理制与一小时合同制混合的用工体制,公司提供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障。当代理制营销员达到一定收入标准时,可提出晋升申请,公司对其相关条件审核通过后,在保留原代理合同的基础上,再签订一个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一小时合同)。一旦这一方式在试用中具有可行性,将有望延长劳动合同的时间,逐渐完全转化为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从而避免现有营销代理制的弊端。

  事实上,目前的代理制营销模式已面临多重挑战,如业务增长乏力,业务主要依靠增员拉动,增员日益艰难,增员成本不断上升;营销员收入水平较低,人员素质下降,社会地位不高。其中,营销员保障和身份问题是当前的焦点问题。对此,保监会发文明确鼓励探索保险营销新模式。

  建信人寿上报保监会的相关报告指出,传统代理制营销模式没有固定收入和社会保障及各种福利待遇,使营销员生存需求存在压力,容易诱发营销员短期行为和道德风险;非员工制地位使得营销员缺乏身份认同,没有归属感,导致营销员流失严重,增员困难。建信人寿目前筹建的双重合约模式将代理制与员工制合而为一。不过,建信人寿将每三个月或六个月按照一定标准考核营销主管,不合格的,与其终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建信人寿解释,一小时合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需要遵守非全日制用工关于薪酬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规定。建信人寿拟给予签订一小时合同的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根据当地最低小时工资与25元/小时取高者),每日一小时,每月22天。同时,拟统一采用全日制劳动合同员工最低社保缴纳标准,为签订一小时合同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即根据各地区社会保险缴纳规定,以上一年度当地平均工资收入的60%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由公司统一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给予营销员充分的社会保障。据悉,上述双重合约制是借鉴台湾中国人寿的做法,既能解决保险营销员基本保障和归属感,又能继续运行高效的激励机制,同时又兼顾了保险公司的成本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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