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寿险〔2012〕474号
各人身保险公司:
为了推动各人身保险公司认真做好销售误导自查自纠工作,我会近期对各人身保险公司(不含专业养老保险公司)执行《关于推进投保提示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9〕68号)的有关规定、在公司网站公示《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2012年4月28日17:00,未在公司网站公示《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的公司有: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君龙人寿(微博)保险有限公司和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在公司网站主页登载《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的链接,同时以醒目的字体对链接进行标示。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在本通报下发之日起2日内按上述要求完成整改,以上9家公司须向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报送整改报告。
各人身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投保提示工作,结合人身保险业销售误导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对投保提示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强化监督机制,确保投保提示制度执行顺畅,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我会将进一步加强对投保提示工作的监管,对于投保提示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公司,我会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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