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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有望正式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3日 08:49  中国保险报微博

  1月11日,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举行的主题为“金融体制改革”的经济每月谈活动上,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立问题再一次成为多位专家热议的焦点。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召开的2012年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做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准备工作。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大幕有望拉开。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是指银行按一定比例向特定机构缴纳一定保险金,当发生危机时,由存款保险机构通过资金援助等方式来保障其清偿能力的一项制度。该制度意味着政府对银行的隐性担保将变为以法律形式为主的显性担保,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

  早在19世纪末,美国国会就已经开始讨论存款保险的话题,美国有14个州在1829年-1917年间就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真正意义上的存款保险制度始于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的美国,用来挽救在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已濒临崩溃的银行体系。目前,运作历史最长、影响最大的是193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制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魏加宁指出,虽然此次金融危机中美国也倒了几百家银行,但没有出现存款人挤兑及大面积的银行倒闭,重要原因就是他们有存款保险制度。金融安全网有三大支柱,第一是审慎监管者,第二是最后贷款人,第三是投资者保护机制。在投资者保护机制方面,我们有了证券投资、保险保证基金,现在缺的就是存款保险制度。

  目前全球已有约上百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我国关于存款保险制度的建设却历经波折。据了解,我国在2007年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曾把推行存款保险制度提上议事日程,但其后,国际金融危机使这一制度建设相应推迟。而鉴于该制度的重要性,2011年颁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

  分析人士认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将有利于防范金融机构系统性风险,同时也将对未来利率市场化改革产生推动作用。

  中国建设银行经济学家赵庆明(微博)日前表示,关于该制度的探讨已历经多年,目前四大商业银行已全部上市,法人治理结构更为完善,风险控制能力有所提高,该制度的推出时机更为成熟。

  但也有机构分析认为,该制度虽有利于金融稳定,但受相关因素影响,推出的时机需要有所考虑。

  光大证券此前发布的一份投资报告指出,该制度长期来看有利于银行业的规范发展,但短期内银行多缴纳的保险金或将给其带来一定财务压力,同时一些小型金融机构也将面临资本充足率不足的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指出:“加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设很重要,但目前有一个障碍,即大小银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并不相同。中国的几家国有银行通常认为不存在破产倒闭的可能性,所以存款保险往往容易增加成本,他们对从兜里掏钱保护中小银行并不积极。但如果只让中小银行加入存款保险,中小银行的经营成本比大银行高,反而会使得中小银行发生道德风险,使中小银行出问题的概率会更大。从各个国家的经验来看,存款保险是一种强制性的保险,并不是普通的商业保险,要让所有的银行都加入,这一点应该明确。”

  专家指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还将有望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前提,此次央行工作会议提出存款保险制度的工作安排,意味着备受关注的利率市场化等改革有望在未来5年进一步推进。央行行长周小川日前表示,目前来看,此前存款保险制度的准备工作大体有效,我们需要寻找一个合适的时机择机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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