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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要贷款先买保险 房贷还清退保却遇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06日 09:30  舜网-济南时报微博

  房贷保险全称“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或“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为防范房贷风险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

  房贷保险一直被冠以“霸王条款”的恶名,主要原因在于其具有的强制购买制度,这笔保费却完全由借款人承担 要贷款先买保险,是消费者不得不遵守的规则。自2005年10月中国工商银行率先取消强制房贷保险后,以房产抵押担保方式申请个人贷款的人士,可以自主选择所抵押房产购买保险事宜,房贷险不再是获得贷款的必要条件。但是房贷保险的作用却是不可忽视的,主要为提供基本的风险保障,丧失还款能力保险公司代还。

  市民吴先生听说邻居家的房贷还清了,还得到一笔退保费,他这才想起自己早在2003年办理的房贷,2006年就提前还清了,之前也交了1900多元钱的保费,“退得越晚得的越少,不是邻居提示我还不知道呢!”

  市民:没人提醒保费可以早退

  吴先生称,2003年他去市中区一家银行办理房贷,额度为12万元左右,约定2018年还清,同时被银行要求办理了一份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交纳1958.26元保费。2006年,吴先生提前还清了贷款,但在办理房贷保险时未被告知退保事项,直到今年他才得知,保费是可以随着贷款的还清而做相应退还的,自还款之日起越早退保,损失就越小。 吴先生说,几天前他去保险公司退保,但是保险公司要求提供保单副本,“保单副本当时留给银行了,但是银行说时间太久,没有这个副本了。”

  银行:无法证实副本在银行

  11月30日16:00左右,记者随吴先生来到这家银行,个人金融部王主任称,无法提供合同副本或遗失证明,“一方面时间太久,当时的经办人也都不在这,无法核实副本在我们这;再者,2006年还清贷款,合同终止,这个副本按程序说我们是交给客户的,有可能是客户自己丢失造成。”

  保险公司:可通过登报挂失来退保

  记者随后联系当时为吴先生办理业务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梅女士,她表示保险公司没有得到合同终止的通知,继续扣除保费符合合同规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退保费由大厅根据客户合同由系统计算器计算,“时间越久退保费会越少,2018年合同到期时就没有退费了。退保时提供正副本是公司的规定。”她建议吴先生通过登报挂失来办理退保。

  律师说法:银行有义务查证副本

  齐鲁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认为,退保一事需要参照当时的合同约定。“很可能存在保险公司不向客户提示约定的行为,侵犯其知情权,但当事人2006年签订保险合同时没问清楚也有一定责任。银行有义务帮助他查证副本,不能以人员变更为由拒绝查证。”来源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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