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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三假 险企中介业务违法资金逾80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24日 10:47  金融时报

  “103家保险机构合计非法套取资金8065.8万元,涉及保费8.55亿元。”近日,保监会向各地保险公司、保监局通报了今年以来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结果显示,查处问题集中表现为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假业务、假人员、假费用”这“三假”方式非法套取资金。

  2011年,在保监会统一指导下,全国36个保监局总共派出43个检查组和检查人员317人次,对20家保险公司共103个省级及以下保险基层机构的中介业务进行了深入检查,查处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处了违法保险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

  “三假”的五大表征

  检查中发现,与往年相比,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依法合规意识有所增强,管理措施不断完善,但中介业务违法违规情况仍然在各地区、各类机构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假业务、假人员、假费用”等方式非法套取资金的问题相对突出,具体表现为虚挂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业务、虚挂兼业代理机构业务、虚增营销员数量或虚挂营销员业务、自身投保业务虚挂中介业务、虚列中介业务费用这五个方面。

  据保监会通报,在接受检查的103个机构中,24个基层保险公司通过虚挂专业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等方式虚增中介业务,非法套取资金1866.63万元,占全部非法套取资金的23%。其中5个基层保险公司通过这一违法方式非法套取的资金,在其同期手续费/佣金支出中的占比超过20%,永安财险陕西高新支公司甚至高达95%。

  不仅如此,在103个机构中,12个基层保险公司通过虚挂汽修、汽贸等兼业代理机构业务的方式非法套取资金526.29万元,其中3个基层保险公司以该违法手段套取的资金,在其同期手续费/佣金支出中的占比超过10%,民安保险(中国)海南琼海支公司高达92%。

  一些保险机构则大量虚增营销员数量或营销员业务,少数保险公司的营销员业务变相成为非法套取资金的主要手段。在103个机构中,25个基层保险公司通过这一方式非法套取资金2009.42万元,占全部非法套取资金的24.91%,其中7个基层保险公司以该违法手段套取的资金,在其同期手续费/佣金支出中的占比超过20%,永安财险湖北襄阳支公司高达93%。

  中国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则将2010年集团公司、总公司、自身下属各分支机构投保的自有车辆、楼宇、计算机设备等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记录为中介业务列支手续费,涉及149张保单222.62万元保费。

  检查中还发现,在103个机构中,37个基层保险公司通过虚增相关费用列支中介业务等支出2449.33万元,占全部非法套取资金的30.37%。其中6个基层保险公司非法套取资金额超过100万元,共计1478.31万元。

  依法查处87人

  依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保监会和各地保监局本着从严处理的原则,依法处理了保险公司各级各类管理人员87名。

  通报显示,受到处罚的省级公司高管人员达14人,罚款14人次共计54.5万元;55个保险机构受到处理,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的有7家,涉及4项业务、3个销售渠道,最长期限达一年,罚款保险机构达54家次共计1014万元,单家机构最高罚款额达120万元。

  通过此次检查,54家保险中介机构受到处罚,21家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监管部门向税务部门移送了两家涉嫌偷漏税款的保险中介机构。

  作为严重违法的保险机构,永安财险湖北分公司及所属相关机构在业务、财务系统中未如实记载中介业务信息,费用列支用途与经济事项不一致,受到湖北保监局合计30万元的罚款处罚,分公司及相关中心支公司被处以金额不等的罚款,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和罚款。

  另平安财险河南分公司及所属相关机构由于将6434.31万元直销业务挂靠3家保险代理公司、1家兼业代理机构和6名营销员名下,套取资金511.19万元;在承保某电力公司等5家单位的财产一切险业务过程中,从1668.74万元保费发票金额中截留保费334.08万元;相关中心支公司指使代理公司、营销员作虚假书面证据和证言。最终,河南保监局给予其60万元的罚款处罚,责令其停止在郑州接受企财险新业务一年,2名副总经理均被处以警告并罚款,相关中心支公司及其负责人被处以警告和罚款。

  严抓高管问责制

  通报指出,被通报的保险机构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背离了保险业转方式、调结构的科学发展目标,各保险公司应给予清醒认识,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并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整改。

  通报要求,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相关保险机构要进一步按照《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及内部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尤其要严格落实对高层级管理人员和上级机构管理人员的问责和内部处理。各大保险公司要对照通报举一反三,以省级公司为单位部署基层机构开展中介业务合规性的自查自纠,彻底查清虚假、不真实的中介业务规模,全面清理无资质、不规范的中介业务渠道和机构。

  如何从制度流程等方面强化中介业务的合规管理,成为监管层推进保险机构中介业务监管工作的下一个突破口。保监会要求,应科学设定绩效考核机制,将合规要求嵌入考核指标体系;细化对中介渠道、销售人员、代理关系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加强内部授权管理,改造和优化计算机业务财务管理流程,确保业务财务系统完整、真实地反映实际业务操作过程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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