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邓雄鹰 上海报道
4年后,一度淡出视野的房贷险卷土重来。
近来,多地曝出部分银行在发放房屋按揭贷款时设置门槛,想贷款买房就必须得买房贷险,此举遭遇多方质疑。记者核实了解,此现象虽不是全系统的强制性规定,但不少银行作为“潜规则”进行暗箱操作。
获贷需投保
近来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往往会被“建议”选择一份房贷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来防范风险。
重庆的张姓购房者在2010年底办理房贷手续时,银行工作人员在正式放款前,给了她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单和一份房贷保险单,并明确告知,如果不投保一份保险,贷款可能无法下发。为了顺利获贷,张小姐不得不签署了保单。
记者拨打多家银行的客服电话,均被告知,目前贷款额度很紧张,放款比较难,但并未强制要求购买房贷险,也有银行直言,会“建议”客户购买一份房贷保险。
房贷险,全称为“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通常由“财产损失保险”和“还贷保证保险”两个保险打包组成。保费费率一般为贷款余额的万分之五左右。
其基本操作模式是:房产商将商品房销售给需要贷款的业主,业主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要求业主将所购的房屋进行抵押,并向保险公司购买房贷保险。最后,银行凭着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和房贷保险等给予贷款。
2006年以前,银行要求购房人申请房贷必须购买房贷险,但因房贷险免责条款争议较大,遭到不少贷款购房者的强烈抵制。中国消费者协会曾多次表示,应取消不合理的房贷强制保险,由商业银行、开发商与购房者共担房贷风险。
2006年7月开始,交通银行率先取消强制房贷险。2007年,商业银行全部取消强制房贷险,让贷款人自愿购买。
一位知名保险咨询人士分析,“以前房地产是优质资产,银行有取消房
贷险的内在动力。随着房地产调控逐渐深入,房产面临的下跌风险加大,加上信贷额度紧张使得贷款成了宝贵资源,银行也有了重推房贷险的底气。”
条款变革难题
和2006年以前一样,重出江湖的房贷险再次遭遇了市场的抵制。
除了强制要求房屋贷款人购买的做法被广泛质疑,房贷险条款风险覆盖面较低也是争议焦点之一。
例如,房贷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的,保险人不承担还贷保证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对因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不负赔偿责任。
但记者从保险业界了解到,保险条款改变的可能性非常低。
“房贷险的保险费率一般是万分之五,这一费率与其承担的风险相匹配,是经过精算得出的结果。”两位来自不同公司的保险精算师表示,如果将赔付范围扩大,相应费率也会提高。
其次,虽然房贷险重出江湖,但对不少保险公司来说,目前其保费贡献不大,因此大举推行房贷险的积极性并不高,藉由市场竞争促使房贷险条款优化的可能性较低。
太平洋财险上海分公司一位内部人士表示,目前他们房贷险业务开展得并不多,原因之一是客户接受度不高,另外退保也较多。
一家中资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说,一旦贷款利率提升,贷款人感觉不堪重负或者其他原因提前还款,便会产生大量退保,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风险。此前,购房人和保险公司因提前还贷导致退保收益过低曾引发多起纠纷。
上述负责人解释,保险公司通过中介渠道销售非车险业务,支付的手续费一般是15%,并且是当年支付。保险公司在退保时,支付给银行或者中介渠道的手续费和回扣却无法追回。一些保险公司便会将这部分风险转嫁给客户,将手续费从退保费中扣除。
他解释,虽然房贷险的违约率低,但退保率较高,风险敞口和纠纷较多,因此,房贷险虽重出江湖,但该公司并不打算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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