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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交强险经营亏损72亿 案均赔款高达493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5日 03:13  东方早报

  中国保监会昨天发布的关于2010年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的公告。

  保监会称正积极研究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

  早报讯 中国保监会昨天发布的关于2010年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的公告显示,去年,国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称“交强险”)经营亏损72亿元,其中,承保亏损97亿元,投资收益25亿元。以已赚保费为基数,2010年国内交强险经营亏损率达9.6%。

  保监会称,2010年会计年度结束后,国内33家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分别由会计师事务所对交强险业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各会计师事务所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相关报告进行了审核。

  案均赔款高达4930元

  数据显示,2010年国内交强险共承保机动车辆1.0141亿辆,保费收入为840.5亿元。2010年赔付金额621亿元,赔付率比2009年增长4.3个百分点;经营费用231亿元(含营业税46亿元,救助基金17亿元),剔除救助基金影响,费用率比2009年降低2.5个百分点。机动车投保率从交强险实施前2005年末的36%提高到2010年末的49%,其中汽车投保率从2005年末的58%提高到79%。

  新华社昨天报道称,中保协交强险工作组专家陈东辉表示,交强险开办以来,经营费用率逐年下降并趋于稳定,从2007年的39.2%下降到2010年的30.6%。但因限额费率调整、赔偿标准上升以及费率浮动办法影响,赔付率从2008年的68.6%上升到2010年的82.3%。

  “由于赔付上升幅度高于费用下降幅度,导致综合成本上升4.2个百分点,2010年行业综合成本率达112.9%。综合成本率高于100%就意味着承保亏损。”他说。

  据介绍,由于人伤赔付标准、医疗费用、汽车零配件价格等逐年提高,交强险案均赔款从2007年上半年的3498元,提高到2010年下半年的4930元,增长41%。而受基准费率下调及费率浮动等政策影响,续保汽车业务单均保费从2007年上半年的1406元降至去年下半年的1074元,降幅达24%。

  此外,由于交通事故案件人伤赔偿项目中的死亡赔偿金及残疾赔偿金都是根据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计算,中国不同地区的收入水平差异很大,但实行全国统一费率,造成部分地区严重亏损。

  陈东辉表示,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相比,中国交强险经营模式不够明确,政府、企业、监管机构的责任义务界定不清,建议相关部门根据中国保险市场特定的历史阶段和发展现状,确定合理的交强险经营模式,建立科学的费率形成机制,同时建议减免交强险营业税,并对拖拉机、出租车等亏损严重的车种给予一定补贴,促进交强险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

  “建立科学费率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保监会早前曾明确,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整体亏损的国内交强险是否会通过涨价来实现交强险的平衡发展?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保监会和国家相关部门目前正研究完善交强险制度,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堵塞漏洞,为交强险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保监会称,将采取四种措施解决交强险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一是按照国务院的有关部署,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交强险的经营模式,提出建立科学费率机制的思路与意见;二是督促各保险公司进一步改善经营管理,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交强险各项成本的管控力度,进一步压缩交强险的经营管理成本;三是督促各保险公司进一步做好交强险服务工作,坚决打击交强险“拒保”行为。

  另外,保监会还提出,正积极研究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问题,引进吸收国外交强险经营的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推动中国交强险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经审计的各保险公司交强险汇总数据显示,2010年12月31日,保险责任已到期的保费755亿元,保险责任未到期的保费增加8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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