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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保低赔潜规则惹争议 商业车险投保问题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1日 22:45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高和平 北京报道

  近期,由于有车主投诉商业车险存在高保低赔的霸王条款,引起各界的普遍关注。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了高保低赔,商业车险投保中的很多问题已经引起投保人的不满。

  为此,保监会已经在3月29日下发通知,将重点调研高保低赔等目前商业车险中存在的问题,预计在今年9月底完成。

  高保低赔难题

  “商业车险的高保低赔问题,说起来就很纠结,称是霸王条款其实并不准确,只能说站在保险公司的立场上,保险公司没错,但是站在车主的立场上,车主也有点冤枉。”某保险公司资深车险经理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车主一般投保的商业车险,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部分,一部分是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是保障发生意外后,对于对方的赔偿。一部分是车损险,包括基本险、车身划痕险、玻璃破损险、自燃险等等车辆的损害。一部分是其他的人身险,包括乘车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障等等。

  目前,车主质疑的高保低赔,主要是针对车损险而言。所谓的高保低赔,是指车主在投保车险时,保险公司是按照同型号车的新车购置价来确定保费,但是在发生理赔时,保险公司却是按照车辆的当下价格,包括折旧等因素来确定理赔金额。

  记者查询到,根据有关保险条款规定,车主在投保商业车险时,可以有三种方式来确定保额,即根据新车购置价或当下的价格或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来确定。但实际投保时,保险公司大多根据新车购置价来确定保额。

  一辆行驶了几年的旧车,投保时按照新车价格算,理赔时按照旧车价格算,车主质疑保险公司也是理所当然。典型案例是北京的车主高先生2003年买了车,在使用年限增长后,车损险和盗抢险保额的差距越来越大。2010年,高先生的车损险保额被定为191040元,而盗抢险保险金额仅为106218.2元。这也就是说,如果车被撞坏了,保险公司最多赔付19.10万元,如果车被盗被抢,保险公司最多只赔付10.62万元,两者相差近9万元。

  对此,上述资深车险经理告诉记者,实际上,发生保险理赔的车辆多是更换零部件等部分车辆损害,虽然是已经行驶了多年的旧车,但是在进行修理时,更换的零部件是全新的,没有折旧,因此价格是不会降低的。现在发生争议比较多的是车辆的全损情况,也就是车辆的盗抢、撞毁等。

  “发生盗抢等车辆全损时,保险金额按照折旧后的价格来计算,主要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如果仍按照新车购置价来赔偿,不排除有些人恶意全损车辆来骗保,用一辆旧车换一辆新车。”北京开元保险代理公司车险经理许东告诉记者。

  对于高保低赔,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产险部相关负责人的观点是,保险行业并不存在高保低赔的说法。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商业车险中的盗抢险全部按照实际价格进行赔付;而车损险赔付包括两种情况,车辆全损和车辆部分损失。车辆发生全损只是极少情况,大多数是部分损失。数据也显示,车辆出现全损的概率不到1%。因此用一个小概率事件去推导一个普遍性结论,难以令人信服。不过该人士同时表示,由于车险条款是几年前制定的,《保险法》是新出台的,这中间肯定也有不完善的地方。

  车险疑难杂症

  许东有多年的从业经验,他告诉记者,在商业车险的理赔上,大多数为车损的维修,不太常涉及高保低赔的问题。对于商业车险的投诉,车主的不满与疑惑主要集中在保险责任与车险保费的确定,以及定损价格的差异、赔偿期限的问题上等等。

  以车险条款中的无责免赔举例来说,甲乙两车发生事故,甲方无责乙方全责,根据保险的无责免赔原则,如果乙方没有投保商业车险,又不愿意承担责任,甲方是不能从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的。

  记者也在采访中了解到,大多数车主对车险理赔最有意见的就是定损价格的确定,往往发生保险公司确定的赔偿金额,不足以支付车辆的维修费用的情况,因此,也引起车主的投诉。

  此外,同样一辆新车,在商业车险保费的确定上,不同保险公司给出的报价存在差别,自说自话的车险报价,也让投保人疑惑不已。

  “很多车主在新车上保险或旧车续保时,都希望方便快捷地进行投保,只要告知自己车辆的相关信息,就能得到一个准确、合理的车险保费价格。但实际上往往是车主在咨询了多家保险公司后,各家的车险保费报价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许东说。

  许东告诉记者,车险保费不是一个简单的计算方式,要考虑很多因素,如同款车型是豪华版还是标配版,车辆的使用情况,如果是旧车,历年来的出险情况、理赔金额等等因素,在车主进行续保时,保险公司都要把这些因素考虑进去。他解释说,各家保险公司对同一辆车的保费报价有差别实属正常,“一般来说,差距不会特别大,都在几百元左右。如果车险保费在3000元至4000元之间,多家保险公司的报价之间可能就存在300元-500元的差距。”许东说。

  他建议,车主在新车投保或者续保时,不能只单纯考虑保费的高低,还要考虑到后续的理赔服务以及一些增值服务,如免费拖车、赠送保养等。

  记者观察

  监管出手

  某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商业车险保费的确定,并不是由保险公司自行确定的,而且这种确定方式也是国际上的通用原则。针对投保人反映的高保低赔,相关的监管机构进行调整的可能性是有的,但是空间并不大。最有可能是降低一下保费来解决高保的问题,但不可能增加赔偿金额。一直以来,对于商业车险,保险公司都是又爱又恨,虽然承保的利润并不高,但是逐年增加的车辆保有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市场空间,不过,在车险的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面临很大的风险,如何防范道德风险,是保险公司一直在努力的事情。

  而近期,商业车险之所以被车主投诉,主要是条款有弊病,保险合同是规范式条款,关于保险责任只有一句话,但是对于免赔情况却规定得很细,保险公司如此细致地保障自己的权益,而不考虑车主的切身利益,难免让车主觉得这是霸王条款。

  车主对于商业车险相关条款的不满,已经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3月29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完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表示将针对目前商业车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调研,进一步完善商业车险相关制度,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保监会表示,目前商业车险中存在的问题有的是承保理赔服务不及时、不规范、不诚信引起的,有的是由于承保理赔流程存在缺陷引起的,有的是由于保险知识普及不够引起的误解,有的也是正在调整完善过程中的问题。

  据了解,保监会调研的内容包括,商业车险产品管理制度,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厘定,商业车险承保、理赔服务流程、服务标准上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意见和建议。保监会将与各领域人士召开座谈会,包括消费者协会、汽车运输协会及部分车主的座谈会,专家学者座谈会,司法部门、律师座谈会等等。

  此外,各保监局将针对调研内容,负责在辖区内进行调研。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重点针对目前行业承保理赔服务标准及流程、现行的行业指导条款形式和内容等,进行全国范围调研,并将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个别走访、网络调查等方式完成调研。保监会要求将相关调研报告于2011年5月底之前上报保监会,并于9月底前推动全行业完成商业车险产品、承保理赔流程等制度方案的调整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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