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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年发6张罚单 浙江车险承保利润24.9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0日 09:03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路 英

  北京

  2010年处罚10名高管

  今年6张罚单共罚95万

  北京保监局对《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表示,2010全年依法检查保险公司31家次、外资代表处7家次,检查或延伸调查保险中介机构53家次,并延伸调查了25家保险业以外的单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保险机构在经营数据真实性、意外险经营标准执行情况和销售误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处罚保险公司18家次、中介机构5家次,其中罚款377万元,责令停业6家;处理责任人28人(包括10名高管人员),其中罚款65万元,责令撤换3人,并对拒绝妨碍监督检查的3人作出终身或一定期限内禁入保险业的处罚。

  2011年,北京保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以数据真实性检查为重点,持续规范市场秩序;二是以银邮和电销渠道为重点,综合治理销售误导;三是以明确理赔时限为重点,着力解决车险理赔难问题;四是以信息平台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意外险、健康险经营行为;五是继续推动车险管理制度改革;六是切实发挥非现场监管作用;七是促进行业发展能力提高。在京各保险分公司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中介机构代表,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及中介行业协会代表200余人参会。

  另外,北京保监局在2011年已经开出6张罚单。此次处罚针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产险北分),罚款金额高达95万元。

  资料显示,2010年6月2日至2010年8月27日,北京保监局依法对该公司在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期间的保险业务合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存在虚列业务及管理费、意外险业务数据不真实、虚假列支手续费、飞机险虚假批减保费、货运险业务资料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等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的问题,以及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按规定办理再保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该公司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的问题,被处以罚款50万元、责令停止接受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新业务6个月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问题,被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未按规定办理再保险的问题,被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平安产险北分被处以罚款80万元、责令停止接受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新业务6个月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平安产险北分副总经理王小兵被处以警告、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平安产险北分团体中心意健险部负责人周岚,被处以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平安产险北分总经理刘铮被处以警告、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平安产险北分团体中心原油业务部负责人刘小涌被处以警告、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平安产险北分团体中心核保部水险核保室负责人金云凯被处以警告、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东

  产险承保利润是上年6倍

  从业人员从11.2万猛增到21.5万

  广东保监局局长黄洪在会议上总结了2010年及“十一五”时期保险工作。2010年,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保费收入1231亿元,同比增长28.3%,业务规模继续保持全国首位。期缴保费、新单期缴保费、银邮新单期缴保费三项核心指标均位居全国第一。尽管连续发生多起重大自然灾害,产险承保利润是上年的6倍,寿险费差益是上年的1.6倍。

  据《证券日报》保险周刊了解,“十一五”时期,广东省保险业取得的新成就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营造环境、谋划发展,保险实力显著增强。首先,市场体系更加健全,保险公司从2005年的32家增加到2010年的60家,专业中介机构从2005年的164家增加到2010年的690家,兼业代理机构从2005年的1.5万家增加到2010年的2.5万家,从业人员从11.2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21.5万人。其次,业务规模不断壮大,广东省成为内地首个保费过千亿元的省份,2010年保费收入是2005年的3.2倍。保险总资产2500多亿元,是2005年的2.9倍。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保险深度比2005年提高1.3个百分点,保险密度比2005年提高1095元。行业基础得到夯实,省政府连续两年出台系统性政策文件,支持保险发展。

  二是提升理念、更新思路,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业务结构优化,成本管控增强,盈利水平提升,寿险标准保费年均增长26.4%,综合费用率、综合赔付率明显下降,产险承保利润率比2005年提高6.9个百分点。

  三是大胆探索、敢于实验,改革创新快速推进。引导理念创新,营造支持创新的环境;加大制度创新,与保险总公司、地市政府签署创新合作备忘录;推动业务创新,外币保单、电子保单、“湛江模式”成效显著;探索监管创新,建立查处分离、审批分离、独立检查、联合执法等机制。

  四是融入大局、服务民生,功能作用充分彰显。5年间,累计支付各类保险赔款近1000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倍,累计承担风险保障110多万亿元。为种养业提供风险保障200多亿元,为2000多万户次农房提供近3000亿元的风险保障;为2亿多人次提供8.5万亿元健康风险保障,支付补偿金额65.4亿元;为100万人次提供商业养老风险保障;为50多万人次提供年金保险服务;承担各类责任风险保障金额5万亿元,支付补偿金13.6亿元。

  五是标本兼治、防范风险,保险监管科学有效。5年间,共对410家保险机构实施现场检查,依法处罚保险机构381家次,罚款2391万元,处理责任人287人次。实施治本制度后,产险批退率和应收保费率分别下降14和4.7个百分点,“六虚”问题治理效果明显。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共处理群众来信3400件,接待来访近500批次。保险风险控制较好,妥善处置车贷险、房贷险、利差损等风险,成功应对“热钱”风波、AIG破产、平安投资富通失利等风险事件。

  黄洪指出,广东保险业在2011年要重点抓好六项工作,即:加快升级,在转变发展方式上求突破;强化监管,在规范市场行为上求突破;提升服务,在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上求突破;防范风险,在构建保险安全区上求突破;完善内控,在提高管理水平上求突破;夯实基础,在加强行业建设上求突破。

  山东

  财险承保利润12.28亿元

  是上年的7.3倍

  1月20日,2011年山东省保险业情况通报会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2010年山东省保险业发展情况和保险监管主要工作。山东省保监局局长任建国指出,2010年山东保险业以“质量效益年”和“制度落实年”为定位,按照“转变方式、防范风险、调整结构、提升服务、依法合规、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市场运行稳健安全,发展水平全面提升,保险强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会议指出,山东保险业在积极发展自身的同时,服务进一步改进,为服务大局做出新贡献。

  一是服务质量不断改善。制定了车险理赔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人身险客户咨询投诉处理工作指导意见等制度,着力解决销售误导、电话扰民、拒保交强险等问题,维护了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二是支持“三农”发展。承保种植业3171万亩、家畜13万头,为765万农户提供了105亿元的风险保障,支付赔款2.2亿元,惠及农户超过69万户(次)。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提供保险保障67亿元,参保农民22.5万人。

  三是提升了社会保障水平。为山东省153家企业、12万名职工,提供企业年金管理服务。其中,补充医疗保险承保213万人次,支付保险金1.2亿元;计划生育保险承保102万人,增长39.28%。

  四是积极参与社会风险管理。承担各类风险责任11万亿元,赔付190亿元;为440万户居民提供治安保险的风险保障达280多亿元;为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风险保障达51亿元;校园方、承运人、旅行社等责任保险取得积极进展。在一些重大灾害事故中,保险机构积极抢险救灾,及时理赔,为全省经济较快增长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截至2010年12月20日,山东省(含青岛)保费收入突破千亿元大关,标志着山东省保险业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业务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山东首家保险公司法人机构&mdashmdash;泰山财产保险公司获批开业,填补了山东省此项空白。全年有6家保险公司在山东设立分公司,总数达59家;各级分支机构新增279个,总数5419个;专业中介法人机构新设5家,总数127家。

  2010年,山东保险业的结构、效益持续优化。寿险个人营销业务占比49.15%,高于全国8.06个百分点;新单期缴率34.62%,同比提高2.74个百分点。保障型业务占比有明显优势,按照新《会计准则》核算,人身险公司保费为554亿元,居全国第5位;寿险内含价值相对较高,标准保费139亿元,居全国第3位,高于规模保费2个位次。财产险公司承保利润12.28亿元,是上年的7.3倍,承保利润率高于全国3.49个百分点;人身险公司业务及管理费率为12.27%,低于全国9.79个百分点;退保率保持在2%以下的较低水平。

  2010年,山东保监局深入开展了中介业务、销售误导、银保业务、意外险、农险等专项检查,以及信访案件调查和保监会部署的重点检查,并与省纪委等部门开展了有关业务的联合检查。全年对64家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对43家机构做出行政处罚,其中,责令7家停止接受新业务,1家停业整顿,1家吊销经营许可证,4名高管人员责令撤换或撤销任职资格,对机构和个人罚款272.5万元。

  浙江

  商业车险承保利润24.9亿元

  居全国第2位

  2010年,浙江保险密度为1515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500元。平均每6个企业拥有1张企财险保单,平均每个家庭拥有1.2张人身险保单。

  “十一五”期间,浙江保险业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创新精神推动行业科学发展,初步形成了保险业的“浙江经验”,提前三个月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行业整体实力明显增强。保费规模平均年增长速度达到21%,保险资产比“十五”末翻了一番。保险密度为1515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500元;保险深度为3.2%,比“十五”末提高了0.8个百分点。

  二是保险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保险创新持续推进,服务领域不断拓宽,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平均每6个企业拥有1张企财险保单,平均每个家庭拥有1.2张人身险保单。三是保险行业形象明显提升。行业基础更加夯实,政策绿荫逐步显现,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的保险认知水平和接受程度不断提高。

  2010年,浙江省保险业围绕“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的工作要求,深入实施“二次创业”,全面建设“三大保险”,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全年实现保费收入690.3亿元,增长28.3%。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66.2亿元,增长31.4%;人身险保费收入424.1亿元,增长26.4%。保险赔付177.9亿元。保险总资产达到1237亿元。财产险实现利润总额17.6亿元,居全国第2位。

  其中,车险承保利润9.6亿元,居全国第3位。商业车险承保利润24.9亿元,居全国第2位。全年共为浙江经济社会提供风险保障17万亿元,为人民群众积累养老和医疗保障基金1700亿元,赔款支出在自然灾害经济损失中的占比达到8%,缴纳税金在服务业的占比达4.5%以上,提供就业岗位9000余个,较好地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

  河南

  险资全省投资项目

  及意向超200亿元

  2010年共实现保费规模753.36亿元,同比增长33.2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6.75个百分点。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137.41亿元,增长36.82%。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615.95亿元,增长32.47%。累计赔款和给付金额高达135.62亿元。全行业共缴纳各种税费12.23亿元,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十一五”期间的5年中,河南保费收入迈上700亿元平台,年均增长达28.69%,比全省GDP增速高13.27个百分点。保险主体48家,增加28家,各类分支机构5433家,增加2673家,每百万人口拥有保险机构54.3家。与“十五”末相比,保费收入增长3.53倍,保险密度增长3.45倍,保险深度提高1.46个百分点,总资产增长2.54倍,行业实力明显增强。

  全省保险行业累计赔付达579亿元,年均增长31.52%。农业保险累计提供风险保障242.33亿元,服务农户达806万户。小额保险试点覆盖全省乡镇,累计服务群众200余万人。责任保险累计提供保险保障4.82万亿元,涉及安全生产、运输责任、医疗责任、公共责任等多个领域。经办业务累计服务群众2897.2万人次,补助支付18.8亿元。保险资金在全省投资项目及签订投资合作意向超过200亿元。为地方增加就业机会9.6万个,缴纳各种税费42.35亿元。

  江西

  遏止拒保交强险现象

  保护投保人的投保选择权

  2010年,江西保险业全年实现保费收入253.18亿元,同比增长35.3%。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71.78亿元,同比增长55.8%;人身险保费收入181.45亿元,同比增长28.6%;保险赔付60.47亿元;保险总资产达414.09亿元。

  2010年上半年,针对社会上反映比较突出的交强险问题,江西保监局及时下发紧急通知,明确要求各级保险机构不得拒保或变相拒保交强险。对被媒体曝光的鄱阳县拒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的4家产险公司,快查严处,依法分别给予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迅速遏止了拒保交强险现象的蔓延,保护了投保人的投保选择权。采取“集中现场公开查”、“携手媒体联合查”、“分组上门突击查”等方式,先后开展了3次银邮新单回访抽查,防范银行保险销售误导。加大信访举报检查力度,全年开展信访举报检查20次,累计罚款62万元,下发监管函21次,监管谈话4次,及时纠正并处理了一些侵害被保险人利益的问题,维护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五”时期,江西省保险公司由14家增加到28家;全省保费收入由89.7亿元增长到253.2亿元,年均增长23.1%;保险公司资产总额由202.8亿元增长到414.1亿元;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累计达235亿元。

  辽宁

  同比增长33%

  规模居全国第11位

  2011年1月15日,全省保险工作会议在辽宁大厦召开。截至11月末,全省共实现保费收入421.9 亿元,同比增长33%,规模居全国第11位,增速居全国第16位。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13.5亿元,同比增长34.3%,高于全国同期1.6个百分点;人身险保费收入308.4亿元,同比增长32.6%,高于全国同期1.5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共实现保费收入455亿元。

  2011年全省保险业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首先,是深化市场行为整治,严格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巩固和扩大市场行为监管成果,促进保险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其次,是加强风险防范化解,促进保险市场平稳运行。要始终把防范化解风险作为长期工作任务,充分认识保险风险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危害性,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逐步健全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

  最后,是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全面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从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把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其在保险整体工作中得到切实体现,重点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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