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殷洁)保监会昨天公布消息称,中国人寿因官网上对某款产品的说明存在误导性内容,违反了保险法相关规定,被保监会处以10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外,国寿电子商务部副总经理罗京辰作为直接负责主管,被保监会警告,并罚款1万元。
据保监会公告,2010年4月,中国人寿网站“产品中心-电话销售保险-国寿鸿康(A款)保险计划”页面存在误导性内容。“选择20万基本保额的国寿鸿康(A款)保险计划,选择按月存款,月存560元,存10年,孙小姐即可得到以下保险利益:1、存款10年,额外附赠10年保障,保障期间长达20年。”说明中将保费描述为存款,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有消费者投诉称,“存款”的表述很容易使对保险了解不多的人误以为“存款送保障”。
据了解,“存款送保险”一直是保险公司营销人员惯用的方式。如消费者经常能接到电话称“每月往银行卡里存入200块,就相当于送份意外医疗保险”。“存款送保险”的方式在银行柜台也是惯用手法,不了解的消费者很可能把存款交了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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