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 张潇
中国平安的员工创富神话或许真的难以复制。日前,记者独家获悉,作为国内八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之一的阳光保险已经悄然启动了员工股的清退计划,清退的最后时限就在本月30日,清退涉及资金可能达到8亿至9亿元。而最令人感慨的是,当年阳光鼓励员工持股方案中引用的正是平安的造富故事,如今三年过去了,员工们等来的只是以9.02%单利年息清退的一纸通知。
员工出资款清退重点事项表
媒体负面报道
1.借助节前走访加强与当地媒体沟通联系;
2.关注当地媒体报道,出现负面报道时即时上报集团清退工作保障小组及总公司联系人;
3.与报道媒体交涉,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负面影响。
阳光保险员工出资款清退重点事项:“领导违规转让需高度关注”
以9.02%年息清退员工股
虽然近期关于阳光保险将赴港上市的传闻再次不胫而走,但其员工同时收到的却是来自公司的员工股清退通知。记者掌握的这份通知显示,“2007年,阳光保险集团公司工会根据当时的国家政策背景,在员工自愿基础上,由员工出资成立了平台公司,计划在条件成熟和监管部门批准后实现员工持股计划。但由于政策原因,公司员工的出资款至今没能入股公司,而按照保监会的要求,必须予以清退。”通知同时约定了退股的最后期限为本月30日,所有退股员工将按照9.02%的年息(单利)一次性退还本金及利息。由于时间紧迫,通知中甚至规定已离司的持股人员接到此通知后,一日内就要提供本人的账号以供退款。
据了解阳光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士透露,2006年阳光保险集团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通过了员工持股计划,随后在2007年4月和11月开展了两次募集,“具体的募集金额我是没有见到过统计数据,但当时的说法是在3亿元左右。”不过也有曾在阳光保险总部工作过的员工透露,当年的募集资金总额在8亿元至9亿元,因为在2007年两次募资前,已有部分员工参股了阳光旗下一家经纪公司,而这批资金在2007年底一并归入了员工持股计划中。不过,这一数据并未得到公司方面的证实。
而记者掌握的资料显示,在2007年10月31日前入职的阳光员工,都可以获得入股资格,第一批入股价格为每股1元,第二批则为每股1.1元。根据当时规定,普通员工可以认购5万元,而省公司部门主任级别的额度则有10万元至20万元不等,主要负责人的额度还可以上浮50%。据称,广东分公司当年的募集金额就超过1600万元,涉及员工近400人。根据规定,离职的员工需要退回股份,并根据签订持股合同的期限计算0至5%不等的回购收益率。
员工质疑强行退股合法性
面对公司的一纸清退令,众多目前还持股的阳光员工表达了强烈不满。“我们用辛勤劳动迎来了公司即将上市的春天,结果却是突然被清退。”有阳光员工代表发表公开信称,当年很多员工是在阳光公司资金紧缺的情况下选择入股,自己借钱支持了公司,而如今却要被强行清退,因此质疑公司强行退股的合法性,“在没有对阳光公司资金收益以及工会投资的公司收益进行会计审计情况下,廉价清退职工股,严重损害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据记者了解,在2007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开展前,阳光保险已经建立了员工持股的信托计划,当时的安排是公司设立投资公司为员工持股载体,投资入股控股公司,实现员工持股。但此次清退通知却表示,员工出资款至今未能入股公司。有员工透露,受托的投资公司一直未能建立,他们的股份都是由工会代为持股的。这几天,在部分员工向公司确认退股并交回入股收据等凭证前已被强行清退,入股的本金和收益已经被转账至自己的账户。
对于此次清退,阳光保险解释说主要是出于两大政策原因:一是2008年底发布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薪酬发放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二是2009年初下发的《关于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记者查询后发现,这两则通知都规定的是“暂时停止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在国家对金融企业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政策颁布之前,各公司不得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对此,也有阳光员工认为,国家的规定只是暂停,并未明令强行清退,公司称是“保监会要求必须予以清退”,但又没有发布任何相关的文件或通知。而据记者了解,今年保监会也曾下发《关于开展中资保险机构股权情况调查的通知》,其中要求各保险公司填报员工持股情况。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阳光保险集团方面并未就相关问题回复本报。
清退前传出将赴港上市消息
而最令阳光持股员工感到不解的是,此次清退发生在集团传出在香港上市的消息之时。不久前有消息称,阳光保险集团将赴港上市,计划集资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41亿元),但这一说法也未得到阳光保险的官方证实。
不过,记者从阳光内部得到的消息也显示,早在两三年前阳光就已经有了上市的计划,而近年来股权的频繁变化也被业界视为是为上市所做的铺垫。其官方披露的信息显示,阳光财险成立于2005年7月;2007年12月17日,阳光寿险成立;2008年1月,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此,阳光财险逐渐演变成一家拥有产、寿险平台的控股集团公司,而这也是目前中国八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之一。
媒体披露信息显示,虽然阳光财险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中国铝业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大国企发起成立,但在2009年集团增资时,五大股东只分别持有3.5亿股,占比由11.63%稀释至9.46%,而阳光保险集团的最大股东已经变成了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者以3.6亿股占比达到9.73%。对于阳光的上市,星河地产高层人士在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时则回应称,“(阳光上市)应该还没这么快。”
关于阳光保险
阳光财险由中石化、南航、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中国铝业、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大国企发起成立。
经过今年9月的增资,其集团资本金已增至45.6亿元,是国内八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之一。媒体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6月,集团保费收入130亿元,总资产330亿元;财险与寿险市场排名分别跃升至第六位和第八位,其中财险已连续三年实现盈利。
阳光保险集团股东情况——
名称 持股数 占比
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6亿股 9.73%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3.5亿股 9.46%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3.5亿股 9.46%
中国铝业公司 3.5亿股 9.46%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3.5亿股 9.46%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5亿股 9.46%
北京泰合方园投资有限公司 3.5亿股 9.46%
深圳市祥南置业有限公司 2.6亿股 7.03%
北京长安金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5亿股 6.76%
深圳市现代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亿股 5.41%
北京中机恒富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1.66亿股 4.49%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34亿股 0.92%
广西远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5亿股 1.35%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亿股 2.7%
广东中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亿股 2.7%
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0.5亿股 1.35%
杭州之江开关股份有限公司 0.3亿股 0.81%
(数据截至2010年9月增资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