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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密召威海会议 八公司备战变额年金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31日 11:51  《机构投资》

  《机构投资》   王凤仙  报道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在各大银行的理财柜台上,保险公司分红险的宣传资料占据了主导地位,却难觅曾为险企扩充保费规模、抢占市场份额立下汗马功劳的投连险和万能险的身影。

  近日,据《机构投资》记者调查,在投连险和万能险黯然退出,分红险正当红的今天,酝酿已久的变额年金险呼之欲出,以抢夺保险市场这块大蛋糕。

  据知情人士透露,7月下旬保监会召集各保险公司参与的变额年金险会议,在山东威海召开,就变额年金试点运行管理办法等操作细则深入讨论。

  八公司候场

  “关于变额年金产品的试行管理规定草案已经拟定完成,只是还未生效,不久一切将步入正轨。”一位险企工作者透露,保监会最近正在进行相关的调研和推动,研究具体的措施和办法。

  据透露,目前有金盛、泰康、华泰、光大永明等八家左右的保险公司在设计变额年金险产品,保险公司人士透露,一些保险公司已经完成变额年金试点产品的技术研发工作,向保监会上报数据等审批流程工作已经陆续启动。

  同时,策划如何以最大卖点推向市场等事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中。

  在业界看来,首批变额年金险产品的推出已近在眼前。7月下旬的威海会议,就变额年金险试点运行管理办法等操作细则问题已深入讨论。

  “一般来说,一些棘手问题在产品设计初期就已基本解决,现在剩下的大都是些流程上的事,”业内人士纷纷表示,“变额年金险的推出是板上钉钉的事。”

  3月初,保监会印发《2010年人身保险监管工作要点》,就曾提到:启动变额年金产品研究,选择适当时机审慎开展变额年金业务试点。

  寿险产品在近几年形态逐步同质化,创新不足。据了解,保监会非常支持寿险行业的创新工作,将以最大的宽容度对待创新所带来的问题。

  关于要申请试点变额年金业务的保险公司,必须满足:经营投连险满两年;最近一年内无受重大行政处罚的记录;上一年度末、提交申请前最近两个季度末偿付能力处于充足Ⅱ类。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认为,金盛人寿可能成为国内变额年金险的第一个吃螃蟹者。据悉,其酝酿该产品已有两年之久。近日有消息称,工商银行拟七成控股金盛人寿。上述人士认为:“即将出炉的变额年金产品傍上工商银行后,将快速扭转其保费规模在众多合资保险公司中排名靠后的状况。”

  谨慎试点

  据了解,我国在2008年初就已有保险公司开始着手研究变额年金产品,但迟迟未能落地。

  “当时除了保监会没有明确表态是一方面原因,”一位业内人士说,“国内对冲管理模式和固定乘数平衡管理模式等还不够成熟,风险控制部门还不过关。”

  记者了解到,此次变额年金险产品试点,在精算、管理、投资、销售等各方面都引入许多新模式、新观念。

  据悉,出于对保险消费者成熟度、经济发展情况和过往市场规范等多方面考虑,初步拟定的试点区域仅限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厦门等地。“在销售渠道上,将不允许通过银行高柜及电话营销等渠道进行销售。”同时,对销售人员的资质有所要求,保险公司在销售管理责任方面会加强。

  “试点销售额度不得超过最近季度末偿付能力下实际资本的4倍,”在限制销售区域的基础上,对销售总量也进行了控制,一位险企工作者告诉记者,“比如说,一家中型合资公司在2010年一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下实际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则其所报批的变额年金销售总量将限制在8亿元人民币以内。”

  此外,试点通知中对变额年金的两种认可管理模式即内部合成对冲和固定乘数平衡,作了严格规定,制定了操作细则,从核心技术层面确保保险公司将风险管理落到实处。

  贵在保本

  变额年金的意义在于,保险公司终于可以打出保本这一旗号。

  对于保监会力推变额年金试点的意义,有保险学者认为,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丰富寿险产品的结构,促进各类产品均衡发展。

  简单地说,变额年金就是“投资连结保险+最低保证+年金化支付”。记者了解到,变额年金就是投连险的变种。与目前不允许保本的投连险相比,变额年金提供最低保证利益,投资风险的一部分改由保险公司承担。

  除了享受各种保障利益,在满期时,可将满期金转换成终身领取的年金。“当市场情况较好时, 在保单到期时,若账户价值高于本金,则给付客户当时的账户价值。当市场情况较差时, 在保单到期时,若账户价值低于本金,保险公司将承受该损失,并返还客户100%的本金。”业内人士这样解释。

  “纯保障产品,消费者往往很难接受,总觉得掏出去那么多钱,要是没什么事情发生,就打水漂了。”这是保险营销员在展业过程中普遍遭遇的尴尬。而变额年金险在保本理论上似乎弥补了消费者的遗憾。

  但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在保本问题要承担一部分投资风险,就必须采取相应的管理模式,以控制风险顺利实现最低保证。因此,变额年金产品在费用上也将额外收取一项保证利益费用,弥补保险公司提供最低保险利益保证所发生的成本。此外,对于风险控制技术上要求更高的类型,如最低退保利益保证等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另悉,变额年金为长期金融产品,本次试点要求保险期限不低于7年。试点期间,变额年金产品的信息披露参照《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投资连结保险部分,对变额年金特有的产品特性——保证利益费用和最低保险利益保证给付的条件,将进行单独披露。

  “保险公司要承担保证风险,在客户资质上也会有所选择。”业内人士指出,将通过“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的形式确保变额年金销售给具有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保险消费者。一般来说,将只针对风险承受能力较低但期望一定投资收益的保险消费者。

  “目前,我们只是想从保险市场这块大蛋糕中分出一块小蛋糕。”一位险企工作者称。

  给付操之在己

  “这款产品在国外早已经非常成熟,销售得很好。”业内人士说。

  据了解,变额年金于1952年首先由美国教师保险和年金协会(TIAA)设计,专门提供给大“这款产品在国外早已经非常成熟,销售得很好。”业内人士说。

  据了解,变额年金于1952年首先由美国教师保险和年金协会(TIAA)设计,专门提供给大学教员。

  2007年底,美国变额年金保费收入达到了1700亿元美元,约占年金保险市场的68.5%,占人身险市场的20%,总资产余额约1.5万亿美元。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变额年金的销售受到较大冲击。北美地区变额年金的销售下降15%,管理的资产下降24%。虽然变额年金在金融危机中销售规模有一定下降,但2009 年美国变额年金仍有高达1231亿美元的销售规模。

  据国际寿险行销研究协会(LIMRA)预测,市场对变额年金产品的需求在强劲恢复中,预计未来几年会有每年10%的增长。

  毋庸置疑,变额年金产品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定额年金在通货膨胀下保障水平降低的缺陷。但在行之多年的日本,客户抱怨事件却也层出不穷。看上去将保障和投资完美结合的变额年金,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

  “相比传统的固定年金险中保险公司依照原本承诺的金额给付,变额年金险的给付方式完全操之在己,全凭连结的商品绩效而定。就像定时定额投资基金,市场行情或投资环境变化,都将影响年金给付。”有保险专家指出。

  既然变额年金的道理,跟定时定额投资基金相似,为何不直接投资基金,还要以保险形式持有?

  保险业内人士解释:“虽然变额年金跟投资基金一样盈亏自负,但前者的保险特性使其具备一定优势。”变额年金集合了保险强迫理财的特性,提前解约必须付出代价,即要把钱拿出来时,得大费周章并付一笔钱方可。而投资基金就像把钱放在银行,来去自如不受限,容易受人性影响,导致理财规划半途而废。

  一旦变额年金在中国入市,可能会对人们的投资理财产生较大的影响。有业内专家强调,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购买变额年金还是其他保险产品前,一定要充分了解保险产品内容和其优缺点,量体裁衣,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工具。

  延伸阅读:

  背景一:投连险万能险“遇冷” 分红险正当红

  新会计准则对于保费计算方式的改变加之持续低迷的股市,令投资型险种的市场空间日益萎缩。今年以来资本市场的“寒冬”令投连险、万能险连带“遇冷”,去年火爆一时的万能险结算利率频频下调并持续在低位徘徊,甚至多款产品惨遭停售。

  从保险公司2009年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文件,以下简称新准则)以来,其对于各险企业绩的影响就备受关注。新会计准则将保费重新划分为保费收入和保费存款两部分。投连险和万能险的合同将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风险保障保费,称为“确认保费”或“保费收入”,而投资部分的保费则分拆进“保费存款”。这导致投连险、万能险的保费确认率要远远低于分红险。

  从市场的信息看,分红险一险独大的态势已毋庸置疑。在各家保险公司仍处在“跑马圈地”的今天,为保住市场份额,陆续抛弃投连险和万能险,纷纷调整产品策略主推分红险。据悉,2010年各险企新推的保险产品约50个,其中超过40个都是分红型险种。其中,泰康财富人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阳光人寿大富翁两全保险(分红型)、新华人寿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等多款产品集中推出,中国平安金裕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也将于7月1日上市。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投资者的理财风格逐步趋向于稳健,这是兼具保障功能和稳健收益的分红保险受到很多人关注的主要原因。此外,今年央行先后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市场对于加息和通胀的预期逐渐强烈。有理财专家表示,从某种程度上说,分红型保险确实可以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变动带来的损失。

  诚然,分红险高歌猛进的背后亦存隐忧。一些公司长期分红险的保费收入占比低,而短期分红险的保费收入占比很高,这使得分红险的长期储蓄功能“弱化”,进而可能影响到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分红险中趸交以及短期比例的提高也会加大其满期给付高峰的压力。此外,毕竟分红险非投资品,如果寿险公司给出的分红险实际红利与客户预期偏离较大,很可能引起客户退保,较大范围的退保则可能导致寿险公司面临现金流不足的风险。

  背景二:争议变额年金

  市场对变额年金可谓垂涎已久。

  2006年,据一网名为“完美的残缺”网友在博文《太平长期投资攻略---变额年金》中称,太平人寿已率先推出了国际市场上占有率最高的养老产品---变额年金。2008年5月,某都市报发表了《太平人寿“一诺千金”是首款“变额年金险”》。2010年2月9日某传媒集团在《春节送保险 礼轻情意重》一文中指出,“以太平人寿推出的一款年金产品为例,领取养老金时年年增值,属变额年金。”

  难道,变额年金产品在中国面世已久?

  2010年7月14日,记者就此采访太平人寿相关人士。

  “事实上,我们之前从没有听说过变额年金,更不可能宣传自己的产品是变额年金,”太平人寿品牌宣传人员表示,公司的官网上写得很清楚,“一诺千金”属于分红型产品。

  问及一些保险营销员是否在销售产品时偷换了概念,一位太平人寿的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对他们都事先进行过严格的培训,宣传资料也都是层层审批统一发行。他猜测,以上消息的传播可能是一些人曲解了“一诺千金”的分红方式造成的。“‘一诺千金’属于英式分红,保额的逐年增加可能被理解为变额了。”

  据悉,目前市场上的年金产品多为定额给付型,即在投保时就已确定未来每年可领取的年金额度。而太平“一诺千金”成长型年金别于普通年金产品在于“成长”,年金领取的金额将会逐年成长,公司经营利润的成长与客户未来的养老年金也紧密挂钩。与国外的变额年金不同,它暂时无法保本,且只有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才可以实现分红。因此,只能说它属于国内首款成长型年金,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变额年金。

  据悉,保监会在2010年3月才正式启动变额年金产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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