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中国保监会下发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从行为合规、资产安全、信息真实、经营有效、战略保障等五方面内控目标出发,要求保险公司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管理层直接领导、内控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业务单位负首要责任的分工明确、路线清晰、相互协作、高效执行”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准则》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保监会确立了市场行为、偿付能力和公司治理三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内控不健全,公司治理只能是“空中楼阁”,因此,必须把治理监管和内控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做深做实公司治理监管,提高保险监管水平。据《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