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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放开传统人身险预定利率 保险股闻风大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2日 10:05  人民网

  在国内已执行十年之久的寿险预定利率2.5%上限,即将被放开。

  保监会7月9日发布《关于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传统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将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中山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系主任申曙光表示,预定利率完全放开之后,寿险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据报道,预定利率是指保险公司在产品定价时,根据保险公司对未来资金运用收益率的预测而为保单假设的每年收益率,即保险公司提供给消费者的回报率,主要参照银行存款利率和预期投资收益率设置。此前,国内的寿险预定利率上限为2.5%,已执行十年之久。

  国泰君安保险业分析师彭玉龙表示,目前,传统人身寿险的发展已经到了一个瓶颈期,增长呈现疲态,保监会此次放开预定利率,主要也是考虑充分引入市场竞争,进一步促进行业发展。

  除要求对传统人身保险产品进行定价应符合一般精算原理外,通知同时规定,传统人身保险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法定最高评估利率中的低者。

  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在1999年6月10日及以前签发的传统人身保险保单法定最高评估利率为7.5%,1999年6月10日以后签发的传统人身保险保单法定最高评估利率为3.5%。而分红保险的预定利率、万能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不得高于年复利2.5%。

  平安证券认为,保监会对传统产品的准备金评估利率设定了3.5%的限制,这实际上已经从偿付能力上限定了定价利率的范围。

  彭玉龙指出,以偿付能力为限制手段,进而对定价利率作出限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各寿险公司的市场行为,但是不能仅仅依靠这一种手段,还应进一步加强市场的诚信建设、以及合规操作等方面的监管。

  南方某券商分析师则表示,偿付能力的限定,对于一些大中型保险公司的约束力并不是特别强;而小型保险公司在业务受到挤压的情况下,有可能出现一些不理性的市场行为,所以保监会在放开预定利率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以维持市场正常秩序。

  平安证券指出,该调整对于保险市场的影响不大,目前主流的产品均为分红和万能险种,而且从近几年的分红水平和万能结算利率来看均超过 3.5%;在以前年度的产品试点中,已经出现过3.5%定价的传统产品,但销售情况一般。

  7月9日,在沪深股市大幅上涨的情况下,中国人寿逆市下跌1.32%,中国太保下跌1.54%,两股成交量显著放大。中国平安因与深发展重组一事停牌。

  保监会该则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保险公司可于2010年7月20日前书面反馈意见。

  受此消息影响,保险股7月9日尾盘一度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成交量也较前几个交易日放大。

  中国人寿(601628.SH/02628.HK)和中国太保(601601.SH/02601.HK)早盘均较为平稳,午盘还有小幅回升,但下午两点半左右突然急速下跌,成交量随即放大,尾盘有所回升,收盘时,中国人寿仍下跌1.32%,收于24.66 元;中国太保则下跌1.54%,收于 22.99元。中国平安仍在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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