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白水县的果农郭许澄2009年过得不怎么样。为了10亩苹果,他和保险公司打起了官司。
事情要从2009年5月开始说起,陕西白水是陕西省确定的政策性苹果保险试点县之一,身为果农的郭许澄自然跟着政府走,2009年5月9日他为自己的10亩苹果交了保费。
没想到因为当地一场罕见的冰雹,苹果几乎绝收,他说:“2009年5月20日县苹果局、尧禾果站、保险公司和村里的工作人员一起到我的地里勘察定损,当时定的是绝收,应该按照100%,也就是每亩2000元的标准赔付。但当时保险公司并没有出具定损单,到年底发放赔款的时候又说一亩地只能赔135元,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差距,让人难以理解也很难接受。”
按“苹果苗”赔,还是按“大苹果”赔———“难以接受”的理赔标准
2007年以来,农业大省陕西在泾阳、白水等县开展了奶牛、蔬菜、苹果等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记者在采访了解到,具有良好初衷的农业保险事实上正在基层遭遇执行尴尬。像郭许澄这样的案例并不在少数。
郭许澄所在的险试点工作从2009年5月开始,每亩保费80元,政府财政负担其中一半。
然而,良好的开始并不能带来期望的结果,和郭许澄相似的案例很多。从2009年12月4日开始,遭受了冰雹之灾的尧禾村果农郑石民等30多人同样对每亩135元的理赔标准“难以接受”,不断地找县政府、省信访办、省保监局、人保财险白水支公司和省分公司,要求解决赔偿金额偏少的问题。郑石民说:“保险公司没有按照约定的金额给我们赔偿,这没有道理。因为赔偿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我们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个问题,但一直都没有回音。”
谈起保险引发的矛盾,白水县尧禾镇尧禾村党支部书记李连俊说,从2009年5月开始,白水县苹果办、尧禾镇、保险公司就专门在镇上开会,宣传、动员果农参加政策性苹果保险,但是,“我们对这项保险知道的也不多,而当时也没有宣传提纲,只知道绝收后一亩地能赔2000元,但具体怎么赔、什么时间陪、按多少比例赔、会不会签保险合同,谁都不知道。”
记者了解到,导致果农“因保上访”的主要原因,在于前期宣传不到位,果农和保险公司之间又没有签订保险合同,导致双方对包括保险条件、承保范围、赔偿标准等的认识存在偏差。
在保险公司赔付所依据的《陕西省政策性苹果保险条款》中,记者看到,对于白水县2009年5月发生的、果农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最高赔偿金额应占全部赔偿金额的比例是30%,即600元,而保险公司认定的尧禾村的损失额度是25%,在此基础上再扣除应赔金额10%的免赔费用,每亩果园的赔偿金额是135元。
然而,许多遭受损失的果农认为,应该依据苹果成熟后的实际损失进行赔付。为此,白水县苹果局副局长李世平说:“这项保险是苹果成本保险,而非商品保险,果农对这项保险的理解还存在偏差。”
赚钱还是赚社会效益———“入不敷出”的农业保险业务
农业大县泾阳是陕西省另一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县,已开展了中央财政支持的奶牛和能繁母猪保险,以及陕西省财政支持的设施蔬菜保险。
人保财险泾阳支公司经理助理舒凯宏告诉记者,泾阳县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面起步较早,但即使这样,保费收入还一直亏损。以2008年为例,全县能繁母猪保险实收保费约110万元,而赔款却有150万元。“一些农民思想上存在的‘参保理应受益’观念,与‘让更多的人参与、拿出钱支持部分人的保险原则有着很大的出入。’”舒凯宏说。
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我国尚属起步阶段,许多农民对这项保险普遍存在认识上的不足,导致保费难收;而承保这项保险的保险公司又因赔付率较高普遍“入不敷出”,制约着继续开展这一业务的积极性。
人保财险陕西省分公司农业保险部经理郝宗张告诉记者,2007年,人保和另一家保险公司一共在泾阳县承保了13958头奶牛,但接到报案2137头,合计向奶农赔付了830.8万元,共亏损了572.86万元,“光这一项人保亏损520.4万元。其中白王乡奶牛保险保费收入6.79万元,赔付21.84万元,赔付率达到了321.65%。因为亏损数额实在太大,那家保险公司2008年就没再做政策性奶牛保险这项业务。目前是人保财险在苦苦支撑。”
另据记者了解,陕西省级的政策性苹果保险业务,从2007年到2009年共计承保果园77.58万亩,其中财政补贴保费3103.2万元,果农交费3103.2万元,仅有91万元的结余。郝宗张说:“这一点节余,还是在基本上风调雨顺的年景下取得的。在目前没有巨灾准备金做后盾的情况下,如何让保险公司在兼顾经济利益的情况下履行社会责任,确实是一个需要面对的问题。”
减损失还是保收益———农业保险有待“精细化操作”
一些基层干部和保险行业人士认为,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仍然存在“农民不满意、企业在亏损、目的难达到”的问题。
人保财险陕西省分公司农业保险部经理郝宗张说:“国外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已经有五六十年了,尚且存在农民不满意的地方。我国实施这项保险不过才两三年的时间,在政策的制定和宣传上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政府、保险公司、主要媒体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理解、接受这项保险的目的和意义。”
白水县苹果局副局长李世平说,当前特别需要通过宣传,让参保农民认识到,保险的原则和理念是“减少损失”而不是“必然受益”。
另外,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中存在的立法规定不足,也成为相关人士反映的主要问题。郝宗张说:“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给人的感觉是随意性很大。在《农业保险法》还没有出台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目前基本上是做一年看一年,为保险公司提供法律支持从而让我们可以安心地支农惠农,应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此外,一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参与者认为,作为一项支农、惠农项目,在目前国家已经出台多项政策的条件下,考虑将过于分散的风险资金加以整合,应是今后另一个工作重点。陕西省泾阳县畜牧局副局长李自强说,为了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可以将现有的各种风险资金加以整合,让协会、专业合作社、保险公司、国家分别负担部分保费,以达到“分别投入、真正支农”的目的。
陕西省农业厅近日完成的《陕西农业发展比较研究(2009)》分析认为,设计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保险政策和保险产品目前非常必要。应该按照“大灾害、广覆盖、低保费、政策补”的原则设计产品,例如对果业可以设计冰雹、冻害险,对养殖可以设计猪蓝耳病等病疫险,对设施蔬菜可以设计雪灾、风险灾等。“有了这些基本保险的护航,就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使这些重点产业的发展出现大的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