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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风暴升级 保险监管既对事又对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2日 10:44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张飒 记者日前从上海保险情况通报会上获悉,保险监管部门开出的监管罚单不再“对事不对人”,新一年度,不仅要对保险公司的违规行为开罚单,监管还将直指相关高管责任人。

  上海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在解释这一变化时指出,监管范围从“事”扩大至“人”,是为解决保险业发展过快引起的人才短缺、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等诸多问题,“监管函将会涉及高管,同时记入高管任职档案,进而影响相关高管在今后任职资格核准时是否通过。”

  【原规则缺陷】

  处罚公司对高管来说“无所谓”

  “从前违规处罚只罚公司,罚款的数额如果不大,对公司高管而言其实无所谓。”一家总部在上海的财险公司高管人士告诉记者,对保险业高管而言,曾经信奉一种价值观,那就是如果能给企业创造更多价值,偶尔被开罚单并无大碍。但很明晰的是,日前修订的《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监管范围的升级,直接指向保险公司高管一贯的“无所谓”。

  上述高管人士在谈及这一监管变化时坦言,相较公司受罚,个人对于处罚的承受能力十分有限,新的高管监管举措将有效遏制保险高管人士违规的“冲动”。在此次新的高管监管举措出台前夕,监管部门在开罚单时已越来越多地涉及高管人员的处罚。

  “保险行业这几年扩张得非常之快,但快速扩张带来的一些问题,使得保险行业的口碑并不那么好。”上海保监局党委书记孙国栋在情况通报会上着重提到要加强监管,提高保险行业的公信力。

  【新规定特点】

  信息管理限制高管“无序流动”

  另一家本土保险公司高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即将建起的高管管理信息系统对眼下保险业尤其是保险高管人员的执业之乱,具有相当强的杀伤力。

  根据新修订的《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材料、职务变动、与该人员相关的风险提示函和监管谈话记录、历任审计报告、刑罚和行政处罚等均将被载入高管管理信息系统。这意味着所有保险高管人员的经营业绩将全部透明公开,对其今后的职业生涯影响至关重要。

  业内人士指出,新开机构高增长和相关从业人员的极度匮乏的事实,导致保险业内存在着相当数量“滥竽充数”、“浑水摸鱼”的高管。“新开机构第一年肯定无法盈利,如果第二年业绩不见起色,一些高管就会选择抽身而退、另谋高就的方式,挪个地方继续折腾。可能什么也没做成,但职位薪水却因为频繁跳槽反而一级一级升得很快。”

  上海保监局相关人士用一组数据向记者阐释近年来保险行业的高速增长,2003年,在沪保险法人机构的数量只有40余家,而最新的这一数字是105家。

  记者了解到,高管管理信息系统将在某种程度上对保险高管的经营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还将有效限制目前保险公司高管的“无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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