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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险企年报落实会计新规 平安净资产或降10%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5日 02:49  第一财经日报

  谢少萍

  中国人寿(601628.SH)、中国平安(601318.SH)、中国太保(601601.SH)三大保险巨头于昨日同时发布公告称,2009年公司年报将按照《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下称《规定》)做出变更。不过,上述几份公告并没有对市场关心的会计新规对保险公司业绩的影响范围做出估算。

  “由于目前的《规定》并未对保费以及准备金计量方法等具体的操作做出明确指引,对险企的影响更多的是‘原则导向’,最终由于各家保险公司对评估利率的假设不同,测算出来的结果也不一样。”上海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研究员昨日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不过,按目前多数券商的测算方法,《规定》对中国平安净资产的影响在-10%左右,而中国人寿净资产将显著提升,中国太保影响不大。

  上述三家保险公司所称的《规定》,指的是2009年12月30日,财政部与保监会联合下发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其中对保险混合合同分拆、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

  《规定》还首次将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引入保险公司2009年的年报中。《规定》要求需要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合同,应当在合同初始确认日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测试重点是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是否可能导致保险人支付重大附加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业内最关注的准备金计量标准,《规定》并没有对保险公司准备金提取做出具体的比例要求,只是要求保险公司以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同时考虑边际因素和货币时间价值。

  仅为原则性指导?

  随着《规定》的尘埃落定,市场对于会计新规对险企业绩影响的讨论也随之展开。不过,本报记者了解到,在此次《规定》下发的过程中,并未同时下发操作细则,也未对市场关注的准备金计量标准做出具体的规定。

  “现在的问题在于,如果有操作细则,就应该与《规定》同时下发,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保险公司在操作上可能不需要像原来的会计处理方法定得那样具体,只要符合原则就可以,而即使随后保监会发布相关的细则,也应该会给保险公司预留一定的操作空间。”一位研究员告诉本报记者。

  中国平安新闻发言人盛瑞生也表示,原则上监管部门应该下发一份更清晰的操作细则,但这份细则是下发给保险公司还是公开,目前仍不清楚。

  平安净资产影响或在“-10%”以内

  由于此前有消息称,在执行新会计准则后,中国平安将出现800亿元利差损。虽然上述说法随后被中国平安予以否认,但会计新规对中国平安的影响到底有多大,仍是目前业内最为关注的问题。

  按照招商证券分析师罗毅的逻辑,在新规下,评估利率将根据一张或一组性质类似的保单来分析设定,收益率固定的传统型保险根据与负债现金流出期限和风险相当的市场利率确定(主要参考国债利率),在2.5%的基础上上浮100个BP左右;而收益率随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变化的理财型保险,评估利率根据对应资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分红和万能险将向现在主流的5%~5.5%的投资收益率靠拢,综合测算对中国平安的净资产影响将在-10%以内。

  对于中国人寿的状况,罗毅则认为,由于分红特储的存在,影响将以70%的负债而非净资产的形式进入资产负债表,因此可能对香港准则下的净资产提高5%左右。

  长江证券分析师李聪的观点类似。“高定价利率保单的平均保证负债成本为6.1%,若参照国债收益率为基础的无风险收益率加上一定的BP,利率可能在4%~5%之间,而低利率保单则在2.5%的基础上上移,最终对中国平安净资产的影响并不大,应该在10%左右。”李聪告诉记者。

  东方证券分析师王小罡以4%的寿险准备金评估利率进行测算,结果则显示中国平安净资产下降12%,中国人寿净资产将显著增加47%,中国太保则增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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