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轲 北京报道
本报记者从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获悉,北京市将在未来一个月就《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新的费率浮动系数对现行《费率调整系数表》进行了简化,车辆曾有的理赔次数将成为确定浮动系数的最重要指标。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新的浮动方案将突破监管部门原有的商业车险最低七折的限制,其下浮程度将达四折,甚至更低。
保费四折到三倍
一位参与《浮动方案》制定的人士称,“这次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的整体思路是保持基础费率不动,各公司基础保费仍按报备条款执行,调整的是费率浮动系数。”
按照《征求意见稿》,现行《费率调整系数表》中,14项费率调整系数将被简化为“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多险种同时投保”、“平均年行驶里程”及“特殊风险系数”4项。
其中,“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的浮动区间进行了大幅调整,多次出险的无赔款优待系数最高上调至3.0,而连续5年不出险的无赔款优待保费浮动系数最低下调至0.4。此外,连续1-3年没有发生赔款的折扣都比现行规定更大,而原本一年内发生多次赔款的费率上浮幅度均将大幅提升。
“这样做的目的是重点突出以赔款记录作为保费浮动的关键因素,有利于公平计算保费,更能体现出奖优罚劣的设计初衷。”上述人士称。
另外3个系数中,“多险种同时投保”,指同时投保商业三者险和其他任意一种主险或附加险,此类投保车辆将被乘以0.9的系数;而“平均年行驶里程”是以年行驶3万公里作为分界点,不足3万公里的,可享受0.9的下浮优惠,达到3万公里及以上的,则按标准费率交纳保费。
“特殊风险系数”,则专指那些古老车型、购置年限较长车辆、稀有车型或特异车型,各公司可根据具体承保车型风险在1.3-2.0区间内自行确定费率上浮幅度。“目的是给保险公司一个费率上浮空间,让这些车型不会因风险特殊被拒保。”该人士称。
《征求意见稿》规定,确定保单最终费率浮动系数将采用系数连乘的方式。
以一辆五座小轿车,投保10万元的车损险及1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为例,其标准保费为2594元,如果每年行驶里程3万公里以内,在连续5年未出险的保费为840.46元,而一年内发生8次以上理赔的较极端情况下保费为6303.42元。大约相差8倍。
索赔额博弈优惠额
保费浮动空间如此巨大,却又不至于导致保险行业内产生恶性竞争的基础,源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启动的北京车险信息平台给《费率浮动方案》。目前,所有在北京市场经营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车险数据都可实时传输到该平台上,“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也将由各公司通过车险信息平台统一查询和返回。
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车险部人士表示,新的浮动方案可以使大部分车主享受到更大的商业车险保费优惠,使商业车险费率水平真正与车辆风险状况相匹配,防范车险骗赔的风险。“由车险信息平台统一计算商业车险保费的浮动系数,促使各公司从承保环节的价格竞争转向后端的理赔服务竞争。”
北京车险信息平台数据显示,在投保商业车险超过一年的车辆中,约60%的车辆未发生过赔款,仅有约6%的车辆发生赔款次数超过四次。
但是,与理赔次数挂钩,而未与理赔金额挂钩的费率浮动方案仍有明显弊端。
“同样是一年内理赔3次,每次都是小刮蹭和每次都是发生大的交通事故相比,赔付金额肯定存在较大差距,保险公司的赔付支出不同,采用同样的浮动系数显然有失公允。”一北京车主表示。
再以前述的五座小轿车标准保费2594元为例,上年发生一次赔款则按2594元续保,上年没有发生赔款则乘以0.85的系数,续保保费为2204.9元。也就是说,如果发生较小刮蹭事件,只要修理费用小于389.1元,投保人就可能选择自行解决,从而获得下一年的保费优惠。
对此,一大型财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车险部负责人表示,“目前车险赔案中85%以上是小赔案,虽然赔付金额不高,但大大耗费了理赔资源,通过给客户提供无赔款优待,让客户自己承担部分小额损失,有利于保险公司降低理赔成本,从而给未来降低费率提供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