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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实施 保险新产品未现大规模提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3日 11:13  北京商报

  商报讯 (记者 崔启斌) “现在买保险较划算,‘十一’后产品升级调整,保费将会涨价。”在“十一”长假前,很多消费者接到此类保险营销电话。因此,市场上曾掀起一股保险产品抢购潮。

  近日,记者经多方了解,多数保险公司在调整保单条款时并未对新品提价,而是通过严把核保关来防控风险。

  国庆长假之后,10多家险企相关部门负责人均表示,此次依据新《保险法》调整的产品主要体现在保险公司的告知义务,以及对投保人的投保说明和风险提示方面,对产品的销售及价格不会产生影响。

  据悉,新《保险法》增加“不可抗辩条款”,规定如果保险合同成立两年以上,即使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也应当赔付。一位保险公司产品部负责人指出,这一规定势必会增大险企的理赔风险,不过,多数险企不会通过提价来加以应对。

  此前,保监会也明确表示,禁止保险公司以新《保险法》调整条款的名义对保险产品进行提价。保险分析人士表示,在产品调整之后,保险公司会进一步提高风险控制,如加强核保来避免投保人不如实告知的风险。记者从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在健康险条款调整前,保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客户,将接受体检,保额在30万元以内的将接受抽检或免检,增加“不可抗辩条款”后,只要保额达到5万元的客户必须接受体检。

  与多数新品不提价相比,也有个别升级换代的重疾险进行费率上调,如中国人寿新款“两康”重疾险保费较老款已上浮约10%-15%。不过,分析人士表示,这与新《保险法》颁布后产品调整关联并不大,因为公司除了增加“不可抗辩条款”外,还扩大了保障范围。据悉,中国人寿推出新款“两康”产品时,承诺可赔付的重大疾病种类由原来的10种提高到2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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