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0月1日开始实施,将为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扫清政策障碍。不过,相关部门还需要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才能进入实际操作。有数据显示,或有数千亿元保险资金可涉足房地产领域。
尽管保险资金曾在上世纪90年代在房地产投资上栽了“大跟头”,但笔者认为,保险资金如果进驻房地产市场将“利大于弊”。
首先,受益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不仅仅是保险公司本身,实力房企也将是最大受益者,一旦房企能够搭上保险巨鳄的资金“航母舰”,将从中受益匪浅。
从长期来看,我国房地产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从目前上海的情况来看,投资商业地产的回报率在5%—8%,比保险资金现在5.5%的投资回报率要高。
而保险资金不可能直接投入一般的企业和一般的项目,将通过优质企业和项目,逐级向整个市场进行传导。保险资金进入对房地产过紧的资金链条也大有益处,不仅增加了房企直接融资的渠道,而且可以平抑一部分过高的资金成本。这样,就放大了高水平房企的开发能力,对市场供应会有很大的净化作用,同时也符合国家调控的方向。
其次,保险资金涉足地产会提升整个行业的开发水平以及性价比。更多险企涉足这一收益丰厚、风险相对较低的投资渠道,今后在该领域的竞争将更为激烈,保险资金将和房企强强联合,加速行业洗牌,有利于行业整合。
不过,仍有不少业内人士对不动产投资的风险性提出质疑,认为这与保险资金要求的流动性与安全性不符。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曾指出,新的资金运用渠道同时意味着新风险,在放开一个新渠道之前,保监会要做到制度先行,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审慎有序地放开,更好地防范新渠道可能带来的风险。
第三,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需要法律规章方面的相应安排。我国目前在保险业和不动产业这两块虽有法可循,但是两者之间的相互衔接和执法层面还有待强化。
总之,保险资金逐步进入房地产领域,对保险行业和房地产行业都是利好,将加速行业洗牌,有利于行业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