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兴安
日前,交行、中行先后通过股权合作进入保险业,标志着中国银行业的综合经营步伐加大。此次监管机构开启银行投资保险的闸门,有助于从机制上疏通银保深层次合作的管道。有了资本纽带的链接,银保间的合作由外部转为内部,深层次合作的利益平台更为稳固。
对于银行而言,入股保险公司将拓展银行盈利渠道,有利于银行中间业务发展,银保业务收入相对稳定、风险低,是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于传统的银行代销保险产品模式,在股权合作下,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借贷、理财、保险一体化的综合产品服务。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银行入股可以补充保险公司的资本金,银行的客户资源、网络优势也会促进险企的发展。在保监会逐步放开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途径的背景下,银行入股将直接壮大保险公司资本金实力,保险公司将依托银行的渠道增加保单销售,银行资本实力也有助于突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导致的业务发展瓶颈。保险公司也可以借用银行丰富而优质的客户资源进行快速拓展。
当然,这对于未获投资的保险公司则是个坏消息,其银保业务的市场份额将会受到挤压和吞噬。可以肯定的是,随着参与投资的银行数量的增加,银保市场将面临新一轮的洗牌,中小保险公司在榜单上的排名座次或将产生巨大变化。
银行和保险属于金融的两个不同范畴,其有各自的特性,要将其整合很不容易。同时,即便整合也各自是独立法人,各自有各自的运作模式。此外,在理论上成立的客户资源共享等预判,在市场的考验下却往往会发展成为一方的弱化。就像现在银行所销售的保险产品,其保险的意义已经极大的被淡化,更偏重的是理财方面的意义。
不过,银保合作一直是保险公司和银行都很重视的合作模式。从国外经验来看,真正的金融综合经营是银行、证券和保险的有效融合,并且在融合当中银行和证券业的合并是主流,因为这样不仅可以面对资本市场,也可以同时面对信贷市场,两个行业的结合程度比保险行业要高很多,也将会有更为广阔的前景。
随着金融市场的建立,银行、证券、保险各个市场之间相互隔离的情况非常严重,特别是在监管方面。1993年以前我国也是金融混业经营,但最终由于管理和经营的过于混乱而告终。随后为了治理当时乱拆借、乱集资和乱放款的“三乱”问题,我国仿照美国1933年的格拉斯-斯迪格尔法案,建立了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制度。
而美国迫于其国内金融产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则于1999年通过了《金融服务业现代化法案》,告别了半个多世纪的分业经营做法,重新回归混业经营。但是,正是由于缺乏内在监督机制、丧失风险隔离墙的混业经营,才导致了美国次贷危机的发生,并演化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甚至是经济危机。
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阴霾尚未散去的时候,重新审视金融综合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则不难发现,金融监管部门在稳步推进综合经营过程中的首要工作,是防范金融风险跨行业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