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宋怡青发自北京
保险公司进入不动产领域即将阳光化。据知情人士透露,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细则有望在10月1日前后正式出台,此举主要是为了配合《新保险法》的正式实施。
2008年《保险法》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拓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规定险资可以投资不动产。根据保监会要求,保险机构投资不动产,主要是允许其购买自用办公楼、投资廉租房、养老实体和商业物业等,以获取稳定的租金收入。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郝演苏认为,这只不过是给保险资金一个投资不动产的“名分”,实际上,很多保险公司早已涉足不动产的投资。
据了解,保险资金通常采用两种“曲线”方式进行不动产投资,一种是以自用名义购买写字楼进行投资,此举只需董事会通过,无需监管部门的审核。另一种是通过集团旗下信托、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投资。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认为,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细则的制定,主要是为了规范保险公司的行为,进一步防范投资风险。由于中国的监管部门此前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所以在细则的制订上花费了一定时间。
中国人寿副总裁刘家德此前曾对媒体明确表示,希望上述细则早点出台,借助细则的实施,国寿会扩大在私募股权、基础设施、不动产等方面的投资。
人保集团在细则制订期间已有动作。此前人保集团称,已将人保投控基本定位为不动产投资平台。今年5月,人保控投与经营商务地产开发为主的金融街控股签订了战略协议。拟在投资不动产的政策研究、项目开发等方面进行合作。
针对即将出台的细则,东方证券分析师王小罡认为,细则的出台有利于保险公司优化资产负债匹配,对于保险资金的回报率也有正面的影响。按照目前上海的情况来看,投资商业地产的回报率在5%~8%,相比保险资金现在5.5%的投资回报率要高。
但对此“利好”的说法,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郝演苏认为,细则规定的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比例不会太高,并且监管部门或将设置相关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