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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强险没过户出险后不赔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0日 12:5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如果购买二手车没有同时过户商业保险,一旦出险,车主将得不到保险公司的任何赔偿。但是,假如没过户的是交强险,车主是否也不能获得赔偿呢?对此,中国保监会网站昨日在其“主席信箱”栏目中回复一位车主的留言时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商业车险可以不赔,但交强险应履行相应赔偿责任。

  据了解,这位车主去年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当时这辆车已经购买了交强险,不过由于该车主对交强险的概念不是很清楚,“以为交强险已经存在了,自己再去购买一份商业险就可以了,所以也没有去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交强险过户)。”最近该车主遭遇了一次事故,虽然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但在理赔时却被告知由于事故发生时交强险未过户,所以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事后,车主致信保监会的“主席信箱”栏目,希望得到官方的回复。

  就该车主的问题,保监会回复称:“对于交强险部分,机动车转让后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交强险应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机动车过户后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的,应该补交因使用性质改变而增加的保费;对于商业车险部分,机动车转让后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的,出险后保险公司可以不负责赔偿。”

  针对保监会的这一回复,记者昨日采访了成都部分保险人士,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交强险属于强制险,理赔原则是应赔尽赔,充分保障车主利益,因此即使交强险保单不过户,车主也可以凭被保险人身份证号获得相应赔偿;不过,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商业车险规定:“被保险人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这一做法属于免责条款,且该条款清楚地写在保险合同里,因此,如果没过户的是商业车险,保险公司将有充足的理由拒赔。

  本报记者 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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