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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鼓励发展车贷险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8日 09:07  北京商报

  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稳步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发展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俗称“车贷险”)。 此次保监会推动车贷险业务发展,是为了发挥保险在汽车消费信贷中的作用,促进国内汽车消费。

  车贷险是指购车人在向银行申请汽车贷款时,除将所购之车作为抵押物外,还向保险公司申请购买车贷保证保险,保险公司在其中起到担保人的角色。在车贷险中,被保险人是银行,保险公司承保贷款人不还款责任。

  《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市场调查和研究力度,深入分析市场需求及其风险特征,积极拓宽业务渠道,探索与汽车生产企业、银行等各方合作的新模式,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产品。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公司严把风险管控关,加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及流程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管控水平。

  据悉,此前由于车贷险投保人信用度不高,时常出现骗赔事件,保险公司在风险控制上很难把控。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指出,保险公司一定要自己进行评估或请第三方进行评估,应当规定一定的免赔率,首付比例提高一些,贷款期限不宜太长。

  保险专家还提醒车贷险投保人,如果投保人超出合同约定不还车贷,保险公司也将会代还,但是存在一个代位求偿,贷款人始终逃脱不了这个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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