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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商标战败诉 在港将不得使用平安商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5日 07:3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中国平安遭遇“品牌”风波。香港法院日前终审判决,中国平安在香港注册的“平安”、“Ping An”商标无效,香港平安证券胜诉。该判决意味着平安今后在香港参与同香港平安证券现有经营范围类似的经营活动时,将不得使用 “平安”、“Ping An”商标,否则将构成侵权。

  昨天,记者就平安败诉之后有何打算、未来在香港使用什么商标等问题采访中国平安新闻发言人盛瑞生,他表示,“目前没有最新的信息和计划可供披露。”

  回放 商标争夺官司打了数年

  据了解,与中国平安发生商标权纠纷的是一家香港本地小型证券公司———香港平安证券有限公司(非中国平安所属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平安证券”)。

  据了解,香港平安证券成立于1970年,原名为平安股票。2003年,平安股票易名为“平安证券”,英文名称由广东话拼音“Ping On”转为普通话拼音的“Ping An”,与中国平安英文名称一样。

  2004 年7月9日,香港平安证券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申请注册 “平安”、“Ping An”两个商标,却发现这两个商标已经被平安于2003年8月30日注册,自认为使用“平安”品牌在先的香港平安证券遂提起诉讼。2006年8月30日,香港高等法院法庭依据“使用在先”原则,判决平安败诉。平安不服判决,申请上诉。2008年,二审认为,平安则作为大型综合金融服务商在港以“平安”、 “Ping An”商标从事经营活动,并不会对香港平安证券的商誉及业务造成损害。依此条例,一审判决被推翻,平安胜诉。

  律师 平安可收购对方商标或公司

  京华山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保险研究员夏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平安在香港有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不大,平安证券只是一家小型券商,如果平安想要回权利的话,也不是没有方法,平安可以收购商标,或收购公司。”

  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刘春泉对记者说,“香港法院的判决说明中国平安不能再上诉了。平安不能在香港使用这个品牌了,损失肯定是有的,已经印好的含有这个商标的宣传文件之类的东西都不能用了。”

  刘春泉指出,“平安败诉这件事情直接反映出一个问题,就是很多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都遇到过的问题,那就是企业品牌,包括商标和企业名称,都源于过去计划经济时代,没有经过很好的策划,也没有法律研究和分析。在企业成功后,往往因为想走出去,结果遇到很多障碍,不得不花大价钱改名字,改品牌。”

  刘春泉认为,平安商标权纠纷案折射出了国内保险公司在商标保护意识上的普遍缺位。

  《每日经济新闻》 赵怡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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