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燕
继中国人寿(601628.SH,02628.HK)取消首席投资官之后,中国太保(601601.SH)也取消了投资总监职位。
中国太保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2008年股东大会材料”中透露,在董事会经营管理委员会下新设“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履行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方面的决策职能。撤销目前的投资管理部,成立资产负债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对公司资产负债及匹配情况进行分析。取消投资总监职位,原投资总监杨文斌将去职。有知情人士透露,这是出于中国太保改造投资决策和管理流程的考虑,以精简中间环节。
中国人寿原首席投资官刘乐飞离职后,中国人寿于2月份决定取消首席投资官职位。在“两会”期间,中国人寿董事长杨超对此解释说,取消首席投资官职位,是出于避免“政出多门”、整合集团优势的考虑。目前中国人寿的重大投资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该委员会由中国人寿集团、股份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各出一名委员组成。保险投资具体运作则由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具体负责,以便使决策和管理更加分明和合理,更好地发挥资源优势。
正在进行部门架构调整的中再集团,则把原来的财务投资部分拆为财务管理部和资产管理部。据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在集团层面新设资产管理部,是基于保监会加强对投资管理的相关要求,以便更好地履行集团作为投资委托人的职责,并协调集团内部各种关系,使投资决策和运作流程更加科学。
本月初,保监会发布了一系列投资新政,要求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投资管理须建立专业管理体制,对投资管理部门的设置和队伍配置,提出了详细而严格的要求。在《保险公司股票投资管理能力标准》、《保险机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标准》等文件中,都要求保险公司必须设有独立的资产管理部门。《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设立指引》则要求,开展债权投资计划业务的保险机构须设立专门的子公司或事业部。
据了解,保监会在日前对保险公司展开的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基础建设情况专项调查中,其中一项就是要求未设立资产管理部门的保险公司,必须说明未设立的具体理由。